店內的監控記錄了案件的真實性。女孩離開座位後,男孩在確定女孩看不到他的動作時,將白色粉末倒進了女孩的杯子裏。而這次見面是趙某提議的,也就是說是趙某主動邀請女孩的。我們都知道,下藥所需的毒品是要提前準備好的,再加上前面的前提這就完全可以說明是有預謀的作案,只是被服務員打斷路途看到而已。
2020年7月10日,女孩發朋友圈譴責趙某。趙某當時回應稱打電話道歉,並在微信上作了認錯。
承認藥品是從美國購進的,是壹種女性用的緩解性冷淡的藥物。藥品是從美國購進的。"原來是給女朋友買的?
"這藥是從美國買的,原來是給女朋友買的?因為是給女朋友買的,所以我也沒有多想,就給她買了。"王女士說,"我也不知道是什麽原因,就想給女朋友買。我不知道我在說什麽。我想看看效果如何。
從這裏可以清楚地看出,趙某主觀上認為這種藥具有使女性產生性反應的作用,並在此前提下主動、出於自己的意願,在當事人不知情且未同意的情況下,將其放入了女孩的杯子中。況且,當時兩人是單獨相處。從主客觀角度都可以判定這是壹起有預謀的下藥強奸案,只是幸好被見義勇為的人制止了。
目前的爭議主要有兩點。壹是趙某實際使用的藥物是治療男性性功能的他達拉非,是否有迷幻作用不得而知;二是案發時的關鍵物證水杯據稱已被清洗。對於這兩點,前者的疑點在於下的藥與趙某身上查的藥是否壹致,而這種藥的量能否起到趙某認為的作用;後者的疑點在於水杯是誰清洗的,出於什麽目的清洗,以及殘留的藥物能否查出來。
在發生糾紛時,證據鏈並不完全完整。所以,男生的謊言既是對廢話的掩飾,也是為了擺脫責難的狡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