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攜帶異地醫院開具的出院小結、發票、用藥清單和單位開具的醫療證明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報銷;
2.住院費和藥費可以直接去醫院醫保辦結算。
異地醫保報銷流程:
申請人應先墊付相關醫療費用,然後持上述資料到社保機構或醫療機構報銷。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將報銷相關醫療費用。需要註意的是,部分省份開通了省內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參保人可以直接出院結算。跨省異地就醫正在試點。
醫保異地報銷的步驟:
第壹步
首先妳需要縣級以上醫院的轉診證明。以壹個小城鎮的醫保為例。如果要去異地就醫,首先要去縣級以上醫院。鎮上壹般會有縣級醫院,讓醫生開具轉診證明。
第二步
在醫院社保窗口蓋章。醫院的社保窗口壹般會設在收費站口。拿著轉診證明去窗口,那裏的工作人員自然會知道怎麽幫妳!
第三步
去當地社保局或社保所登記門診治療。壹般鎮上都有社保所。因為是樹枝,所以可能在不顯眼的地方。
第四步
出去治療後拿回縣社保局報銷。完成以上三步,就可以去大城市的醫院住院了。等妳把發票、醫療本、社保卡、戶口本都治好了,就可以等妳的上級社保局給妳報銷了!
異地就醫需要準備材料。
用人單位和個人申請異地就醫時,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壹)屬長期異地居住的應提供:
1.居住地為戶籍所在地的,提供相關戶籍證明復印件;居住地為非戶籍居住地的,提供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證明原件或者居住地所屬公安派出所、街道、居(村)委會出具的暫住證復印件;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屬長期在異地工作和學習的應提供:
被保險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及復印件”?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申報單》或出國留學證明及相關材料(均須加蓋單位公章)。
(三)應酌情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1.在用人單位異地分支機構工作的,需提供分支機構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用人單位為非勞務派遣,但未在異地設立分支機構的,需提供用人單位工程(施工)合同、購買或租賃櫃臺或房屋的相關證明復印件(如租房櫃協議、購房合同、租房合同等。)(應加蓋單位公章)等材料,並提供書面說明。
3.如果用人單位為非勞務派遣,且異地工作地點經常變動或異地無固定工作地點(如海外施工、航海等。),需提供工程(施工)合同、項目批準文件、境外崗位和人員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用人單位屬於勞務派遣性質的,需提供用人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明材料、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派遣協議復印件及派遣人員名單(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章)、項目合同復印件、用人單位出具的用工協議及境外崗位人員證明材料(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5.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代用人單位辦理社保業務的,按照上述內容進行相關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和急診、搶救醫療費用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部分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