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分三檔,壹檔最好,三檔最差。
具體區別如下:
首次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用於支付參保人員普通門診醫療保險目錄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社區衛生中心基本醫療費用個人賬戶支付70%,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30%。
二等被保險人;三類參保人員,屬於甲類藥品和乙類藥品的,分別按80%和60%的比例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支付;屬於醫療保險目錄的單項診療或醫用材料,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額不超過120元;社區門診統籌基金在壹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支付給每個二檔、三檔參保人員的門診醫療費用總額不超過1000元。
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依據壹定的法律法規建立的,為保障範圍內的勞動者提供基本醫療需求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它由政府承擔,並通過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加以實施和管理。
社會醫療保險由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救助、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和個人補充醫療保險組成。
醫療保險壹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基金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參保人發生醫療費用後,醫療保險機構會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