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 接收準備
(壹)商品部(倉庫)根據公司采購計劃,通過與運輸部門的聯系,在掌握接收貨品的品種,數量,到貨地點,到貨日期等具體情況的基礎上組織人力,準備物力,安排倉位準備接收貨品。
(二)公司接運人員應根據運單和有關資料認真核對貨品的名稱,規格,數量,收貨單位等。仔細檢查外觀,如包裝破損,受潮,短件等,或者與運單記載不符,應當會同承運方***同查清,並開具文字證明,對屬於承運方責任的,作出貨運記錄,以備向有關方面提出索賠或其它辦法處理。
(三)貨品到庫後,接運人員應及時將運單連同提回的貨品向商品部(倉庫)當面點交清楚。然後由雙方辦理交接手續,填寫《商品托運交接記錄單》附表1。
(四)供貨方采取直接送貨或者通過承運方送貨方式,商品部(倉庫)直接與送貨人辦理接收工作,當面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如果有差錯,做好記錄,讓送貨人簽名(簽章),以備向有關方面提出索賠或其它辦法處理。
(五)商品部(倉庫)在完成貨品接運工作的同時,應詳列接運貨品到達,接運,交接等各環節的情況。附表格(接運記錄單)。
第二條 核對憑證
(壹)商品部(倉庫)檢驗有關貨品入庫憑證(收貨單位,貨品名稱,規格數量等),確認無誤後再進行清點。
(二)商品部(倉庫)檢驗有關貨品入庫憑證(收貨單位,貨品名稱,規格數量等),如發現送錯,應拒收退回;壹時無法退回,應清點並另行存放,做好記錄,等聯系後再處理。
第三條 貨品驗收
(壹)商品部(倉庫)按照貨品的大件包裝進行數量驗收後,應認真細致對接收的貨品開箱拆包檢驗貨品的質量和數量。
(二)發現細數不符,如數量多余應按實際數量簽收;如數量減少,也應按實際數量簽收,同時聯系有關部門(如供應商)處理。
(三)發現質量問題,商品部(倉庫)應另設汙損品倉將貨品入庫另行存放,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如供應商)處理。
第四條 辦理接收
(壹)貨品驗收後,商品部(倉庫)主管在公司電腦打印的多聯(雙聯)貨品入庫單上簽收。白聯商品部(倉庫)自存;紅聯交公司財務。
(二)商品部(倉庫)根據貨品入庫單負責貨品明細賬目的管理,並憑此進行貨品的進出業務
(三)商品部(倉庫)將貨品接收入庫作業有關資料進行整理,核對存檔。
(四)商品部(倉庫)將貨品入庫明細及時告之有關各方如(業務經理,客服,自營店長)以備貨品配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