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商品是不能七天無理由退貨的?
根據商品的性質,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的四類商品可以免除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
1.食品、藥品、保健品、化妝品、個人用品等。開箱後因人身安全或生命健康原因不宜退貨的;
2.壹旦激活或試用,價值大幅貶值:手機、電腦、數碼產品等。其生成授權或激活信息;
3.已在網上交付的充值商品:手機充值卡、遊戲卡等。;
4.特別清倉商品:即將達到保質期的商品、包裝破損或有缺陷的商品等。
綜上,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則是法律規定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質量要求,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在七日內無條件退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予以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天後,消費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退貨、更換、修理商品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