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藥品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麽
非法經營藥品罪立案標準如下:
1、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壹萬元以上;
2、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同種非法經營行為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進行同種非法經營行為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綜上所述,無證經營不屬於生產經營單位,無證經營指的是在未取得許可證或超出許可證規定的範圍開展經營活動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九十壹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給予撤職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依照前款規定受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