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要辦的是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防疫合格證。下面是妳能在河南省政府網站上找到的。妳主要看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第四條,其次是辦理防疫合格證的條件。希望能幫到妳。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河南省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審核發放辦法》的通知
豫政辦[2009]90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省畜牧局制定的《河南省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審核發放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妳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9年5月22日
河南省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審核發放辦法
(省畜牧局2009年4月30日)
第壹條為了加強種畜禽管理,規範種畜禽生產經營行為,維護種畜禽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種畜禽或者商品苗種幼禽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持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農民飼養的種畜禽用於自繁自養且有少量剩余幼畜、幼禽出售的,農民飼養種公相互配種的,無需申請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
第三條申請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條件。
第四條申請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壹)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申請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種畜禽場的基本條件、技術實力、群規模、產量和技術數據。
(三)畜禽生產和質量管理的相關制度。
(四)動物防疫條件證明。
(五)畜牧技術員學歷或資格證書。
(六)種畜禽的來源證明。
(7)場地平面圖。
第五條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審查和發放實行分級管理。
第六條申請生產種蛋、冷凍精液、胚胎等遺傳物質的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由省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二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審核,報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審批。
第七條申請原種場、保種場或者地方畜禽遺傳資源場、養系曾祖場、祖場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向省轄市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省轄市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查並出具審查意見,報省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審批。
省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省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的審查意見之日起20日內,依法作出決定。決定不予發證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八條申請各類種畜禽場、配套系親場、種公豬站生產經營許可證,由申請人向縣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縣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查並出具審查意見,報市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審批。
省轄市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縣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的審核意見之日起20日內依法作出決定。決定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九條申請人申請家畜人工授精(配種)站許可證和種畜種禽專業種蛋和生產銷售商品代雛許可證的,應當向縣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縣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依法作出決定。決定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十條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審核、審批應當通過實地查看、資料審查、查詢和評估等方式進行。具體審核標準由省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制定。
第十壹條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由省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樣式統壹印制。
第十二條種畜禽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在有效期內,許可證註明項目發生變更的,持證人應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並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程序辦理項目變更手續。
第十三條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從事種畜禽生產經營的,持有人應當在有效期滿30日前提出復驗和換證申請,並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程序辦理。
申請復驗換證的持有人,除按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提供相關材料外,還應當提供三年認證期內種畜禽生產經營情況、種畜禽養殖場質量情況、用戶反饋情況、種畜禽檔案管理情況以及依法出具的種畜禽合格證、檢疫證明和系譜資料。
第十四條縣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於每年6月20日和2月20日前將種畜禽場生產經營許可證發放情況報省轄市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省轄市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於每年6月底和12年底前發放種畜禽養殖場生產經營許可證,並報省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2009年7月6日+0日起施行。
二、動物防疫條件的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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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在線咨詢表格下載服務指南
經辦機構:縣市畜牧局。受理地址:各縣市畜牧局。
聯系人:羅雙清(省局)電話:0371-65778902
手續:1。申請人向所在地縣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提出書面報告,填寫動物防疫合格證申請表,申領動物防疫合格證。2、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接到申請報告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申請表》後,對動物防疫條件進行現場審核。3、發放合格的《動物防疫合格證》
受理時限:接到申請報告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申請表後,30個工作日內進行動物防疫條件現場審核。
受理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受理。
材料詳情:1,動物防疫合格證申請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3.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證明企業具體位置的圖標和企業周邊單位、居民分布圖;5、企業生產生活區平面圖和生產工藝流程圖;6.企業相關崗位人員的健康證明(屠宰、倉庫、肉品檢驗);7、企業動物防疫制度。
費用:
具體辦理由縣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辦理,省局不直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