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售賣過期藥品屬於違法行為。該法律規定了藥品的生產、銷售及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責任。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藥品,包括過期藥品,將會受到行政處罰,嚴重者甚至可能面臨刑事責任。此外,藥品經營者還可能承擔民事責任,賠償因銷售過期藥品給消費者造成的損失。
售賣過期藥品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行政處罰、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行政處罰可能包括罰款、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等措施。在嚴重違法的情況下,涉事人員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如判處有期徒刑。民事責任則涉及賠償消費者因使用過期藥品而遭受的損失。
綜上所述,售賣過期藥品在中國是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進行處罰。這種違法行為可能導致行政處罰、刑事責任,以及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處罰可以是罰款或吊銷許可證,而刑事責任可能包括有期徒刑。此外,藥品經營者還需承擔因售賣過期藥品而對消費者造成的損失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壹百壹十七條
生產、銷售劣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生產、批發的藥品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算,違法零售的藥品貨值金額不足壹萬元的,按壹萬元計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