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海南醫保報銷流程及報銷所需材料條件(壹)職工醫保享受統籌支付條件。
1.參保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後,連續繳費滿1年,方可享受統籌基金支付待遇。連續中斷繳費3個月或累計繳費6個月的,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恢復繳費後,連續中斷繳費3個月的,可在連續繳費6個月後再次享受統籌基金支付;中斷繳費滿6個月的,連續繳費滿1年後,可以再次享受統籌基金的支付待遇。
2、退休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按照《條例》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享受相應醫療待遇。累計繳費年限不夠的,也可以按照《條例》第二十七條的有關規定壹次性繳納。
3.從未參加過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壹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補償費10年後,可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4.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報銷材料1。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電腦清單,課程主頁,疾病證明,出院小結;
二。其他醫療費用的報銷:
異地轉診:
1,定點醫療機構轉診審批表;
2、住院發票、住院電腦清單、出院小結、疾病證明、身份證復印件銀行賬號(開戶行及賬號);
異地居住,異地轉診:
住院發票、住院電腦清單、出院小結、疾病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及銀行賬號(開戶行及賬號);
3.城市居民:
1).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憑身份證(戶口本)或有效社保卡。
2).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1,普通門診:居民醫保卡
2、特殊門診:
(1)《海南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認定表》(壹式兩份);
(2)、本人近期住院疾病診斷證明;
(3)、近六個月出院小結或檢查報告;
(4)、疾病診斷證明等資料;
3.異地就醫:
(1.),社保卡;
(2)、異地轉診審批表;
(3)、住院發票;
(4)、住院首頁和出院小結;
(5)、醫療費用匯總清單;
(6)、報銷存折復印件(賬號);
(7)、住院分娩還需提供生育服務證和出生醫學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等相關資料。
註:醫院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須加蓋醫院印章。
報銷流程(1)城鎮職工:
1.批量賬單報銷
異地轉診:
(1),提供《定點醫療機構轉診審批表》。
(2)、社保經辦機構審批。
(3)、住院發票、住院電腦清單、出院小結、疾病證明、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及賬號)
(4)、社保機構監督人員審核
(5)、部門領導審批結算小組結算。
異地居住、旅遊、度假或探親:
(1)、住院發票、住院電腦清單、出院小結、疾病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及銀行賬號(開戶行及賬號)
(2)、社保機構監督人員審核
(3)、部門領導審批
(4)、結算小組結算
2.住院報銷
(1),參保人持本人身份證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辦理住院手續。
(2)出院時,憑相關材料(電腦清單、課程主頁、疾病證明、出院小結)在醫院醫保辦直接辦理住院報銷手續。
異地就醫
異地轉診:
(1),三級醫院轉診;
(2)、持身份證、轉診審批表到參保人員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審批;
(3)、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批並蓋章;
(4)持審批表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
(5)5.出院後持結算憑證和發票回參保地醫療機構掛號;
(6)醫療啟封。
生活在不同的地方:
(1),在參保地以外居住6個月以上的退休人員和政府派出3個月以上的職工,可以申請在本異地就醫;
(2)退休人員領取《海口市異地居住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定點醫院登記表》;
(3)國外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印章和國外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印章;
(4)退休人員將蓋章後的表格寄回海口社保局醫療科登記備案;
(5)公司有在職人員需要長期派駐外地的,需公司出具證明;
(6)被保險人將報銷憑證寄回海口社保局報銷。
(2)城市居民:
1.住院報銷
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報銷。
(1).參保人員經定點醫療機構確診需住院治療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有效社會保障卡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辦理住院手續;
(二)定點醫療機構經辦人員核對個人身份、醫保支付和統籌基金使用情況後,對按規定可由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的,辦理住院記賬手續;
(3)出院結算時,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和社保經辦機構結算,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由保險人和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2.普通門診報銷
(1),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掛號、就醫。
(2)診療結束後,參保人持居民醫保卡在醫院結算處直接結算報銷。
3.特殊門診治療
(1),參保人申請特殊疾病門診治療,申請人需向本市二級(含)以上或專科定點醫療機構(限專科疾病)提出申請,填寫《海南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認定表》(壹式兩份)並同時出具本人近期住院的疾病診斷證明、近六個月出院小結或檢查報告、疾病診斷證明等資料;
(2)、參保人可根據疾病需要同時申請兩種特殊門診疾病,患多種特殊門診疾病的,應按主要疾病的順序填報;
(3)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進行初審,符合申報條件的市社保局經辦醫療監督審核組人員審核審核意見,簽字並加蓋公章,錄入系統,申請人方可享受待遇;
(4)、參保人可選擇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之壹進行特殊疾病門診治療,並在壹年的壹定期限內,如需變更定點醫療機構,須持原審批表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五)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或取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與社保經辦機構結算,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4.異地就醫報銷
參保人到異地醫療機構就醫,個人支付全部住院費用後,按規定向市社保局住保科或各區社保所提供以下資料進行報銷:社保卡、異地轉診審批表、住院發票、住院首頁及出院小結、醫療費用匯總明細清單、報銷人存折(賬號)復印件。在醫院分娩的,還應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等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醫院提供的所有信息應加蓋醫院印章)
二、海南醫保報銷比例及相關政策報銷比例1,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參保人壹個醫保年度內住院起付線為:在職800元,退休600元;三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85%,二級醫療機構為88%,壹級或其他醫療機構為90%。?
退休人員90%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負擔10%。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已在海南省按月領取養老金2就業時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男滿30年,女滿25年。(未達到繳費年限的,其享受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每減少壹年減少3%)。
2.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壹個醫保年度內住院起付線及報銷比例為:350元,三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65%;300元,二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75%;壹級或其他醫療機構100元,報銷比例90%。?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參保人員壹個醫保年度起付線和報銷比例為:800元,三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60%;600元,省級二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65%;300元,市縣二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75%;鄉鎮級醫療機構零付費分期報銷,≤ 60%按200元報銷。> 200元報銷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