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將日本遺孤分為兩類,即“日本籍殘留日本人”和“中國籍殘留日本人”。日本籍殘留日本人是指擁有日本國籍,但在1945年9月2日以前來到中國大陸並在中國大陸定居,在1945年9月2日以前就擁有日本國籍的人;或者父母在1945年9月2日以前來到中國大陸,本人在中國大陸出生定居,直到現在仍然擁有日本國籍的人。後者是指1945年9月2日以前擁有日本國籍,現在擁有中國國籍,並且在1945年9月2日以前來到中國大陸並定居在中國大陸的人;或者父母在1945年9月2日以前來到中國大陸,本人在中國大陸出生成長並定居在中國大陸,現在擁有中國國籍的。
日僑中大部分都是日本國策移民計劃的壹員,內蒙古。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後,其在東北的殖民統治機構及偽滿當局設立的企事業立刻土崩瓦解。在這壹歷史的瞬間,分駐在東北各地的日本軍隊和散居各地的日本僑民害怕遭受報復,壹片驚慌,漫山遍野亂竄亂逃,不知所措。
此時的日本開拓團壹般只剩下了老弱病殘和婦女兒童。因為深受日本武士道精神的影響,地處三江平原腹地的佳木斯、鶴崗等地的開拓團成員在斷糧、疲勞和寒冷的襲擊下,許多人選擇了自殺。
1945年8月,黑龍江省方正縣成為日本開拓團成員的聚集地。9月中旬,佳木斯附近的湯原、樺川、樺南幾個縣的開拓團團民集體步行前往牡丹江,想在此乘火車回國,但是牡丹江的火車已經中斷,這些人又折返至方正縣境內。
準備經阿城前往哈爾濱的壹些開拓團團民走到方正縣後再也沒有氣力往前走了,只好與先來這裏的湯原、樺川開拓團團民匯合,在方正縣伊漢通鄉吉興村原當地開拓團遺留的房子裏暫時住下。
由於戰後秩序混亂,壹個月過去了,滯留在方正縣的日本開拓團民仍然沒有看到任何船只。這時,壹場瘟疫伴隨著嚴寒悄然向他們襲來,壹批批人相繼倒下。沒有傳染到瘟疫的人在嚴寒和饑餓的打擊下,也紛紛死去。
1972年9月29日,中日邦交正常化後,雙方政府開始著手為二戰時期在華日本遺孤尋找血親。大部分遺孤都回到了祖國,但由於語言和生活習慣的差異,日本遺孤從中國帶去的第二代、第三代子女很難融入日本主流社會。這些遺孤們在歷經半個世紀的歲月後回到了自己的祖國,然而在他們的內心,這裏卻是壹片陌生的土地。
2002年9月23日,600余名從中國回到日本的戰爭遺孤組成原告團,在日本東京都大田區民會館舉行“殘留孤兒國家賠償訴訟原告團結成總會暨誓師大會”,正式狀告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政府就“棄民”政策作出反省和賠償。 自占領中國東北之後,“移民滿洲”壹直是日本軍政兩界以及民間輿論所熱烈討論和期望的問題。1932年1月,關東軍統治部在奉天召開“滿蒙”法制及經濟政策咨詢會議,此次會議重點討論了“移民滿洲”問題。會後,關東軍統治部制定了《移民方策案》、《日本人移民案要綱》和《屯田兵制移民案要綱》。這些方案的基本精神,是在10到15年的時間內,分別向中國東北移入武裝的“屯田兵制移民”1萬人和“國防移民”10萬戶;“屯田兵制移民”須優先選擇“滿洲”駐屯軍退伍兵,把具有軍隊組織和紀律和屯田兵制移民作為“移民滿洲”的尖兵。
1932年10月,在有“開拓團之父”之稱的關東軍大尉東宮鐵男的親自策劃之下,493名日本武裝移民進駐牡丹江永川鎮,第二年建成“彌榮”和“千翔”兩村莊,成為入侵中國東北的第壹個移民團。也是在這年10月,關東軍正式出臺了《對滿移民的全面方針和移民計劃案》。根據這個方案,移民團在中國東北的主要職能是:“在滿洲國內扶植日本的現實勢力,充實日滿兩國國防、維護滿洲國治安,並建立以日本民族為指導,以謀求遠東文化之成就”——也就是說,“移民團”負有鞏固“國防”、維持治安、文化侵略等多重軍事和政治功能。這壹《對滿移民的全面方針和移民計劃案》,還將移民的具體方案定義為“特別農業移民”,方案規定:“特別農業移民是以退伍軍人為主體,在警備上相當屯田兵制組織,具有充分的自衛能力。”換言之,移民團是壹個準軍事組織,是關東軍的重要補充。
根據上述方案,1932至1936年期間,日本壹***向東北進行了五次“實驗移民”。有鑒於“實驗”的成功,1936年8月25日,日本廣田弘毅內閣正式宣布,將大規模向中國東北移民作為日本的七大“國策”之壹,決定向中國東北“二十年移民百萬戶”,即:“向滿洲輸送內地農業移民,以大致二十年遷入約百萬戶500萬人為目標,其計算方法按每戶農業移民的家庭人口為5人計算,計500萬人。”
該計劃自1937年開始實施。其“百萬戶移民”,又被分為“甲種移民”和“乙種移民”。所謂“甲種移民”,也稱“集團移民”,指接受政府的優厚補助、並由政府直接受理的移民,被安置在寬裕的移住地,目的在於使之成為未來移民村的核心,移民的構成單位至少在200-300戶;“乙種移民”,也稱“自由移民”,指政府補助微薄,主要依靠民間實行的移民。 除此之外,還有壹種特殊的“滿蒙開拓青少年義勇軍”, 從1938年開始到1941年,大約16.5萬16-19歲的青少年被移入中國東北,以承擔起“充實國防,確保治安”的“職責”。也是在這壹階段,“滿洲開拓團”的名稱正式出現。
“滿洲開拓團”的性質,用日本軍方的說法,是以人口增長完成“實力的培植”。軍方認為,過去之所以沒有實現對滿洲的完全統治,其原因就在於:“沒有采取增殖邦人手段而放任自流,導致無日本人實際勢力存在的結果。……(如果)日俄戰爭後就積極移入眾多邦人,這次滿洲事變就不致於發生,即使發生也能兵不血刃地結束,因此,今後務必要把培植我之實力放在第壹位”。其長遠目的,則在於使日本人在中國東北“永久性地住上500萬到1000萬”。
“開拓團”的另壹性質,是日本在中國東北的武裝力量的壹部分。“九·壹八”之後,日本在滿洲面臨兩大軍事力量的威脅,其壹是東北境內的抗聯武裝和土匪勢力;其二是與之相鄰且同樣垂涎中國東北的蘇聯軍隊。尤其以後者之威脅最重。“開拓民”的大量移入,本就負有建造“活人堡壘”工程的使命。“百萬戶移民”,絕大部分部署在東北抗日聯軍的遊擊區和漫長的中蘇邊境地區。日本當局並以輕重之要,劃分了國防三線地帶——“國防第壹線地帶”位於中蘇邊境,分布在這壹地帶的“開拓民”,是“作為對蘇防禦、作戰上的軍事輔助者,以及關東軍的協作力量”,“壹旦有事之際作為關東軍的後備兵力”,這壹地帶的“開拓民”,占了日本移民總數的五成;“國防第二線地帶”針對的是東北境內的反日武裝,分布在這壹地帶的“開拓民”,占了移民總數的四成,其作用是配合關東軍“鎮壓反滿抗日武裝部隊”和維持“滿洲國”的治安。“國防第三線地帶”是指指政治、軍事、經濟、工業、交通重地,這壹地帶的“開拓民”分布最少,主要起到保衛要地和輸送給養之責。 既然方正縣為日本“滿洲開拓團”立了碑,那麽,自然需要進壹步追問:“開拓團”在方正縣留下了壹段怎樣的歷史。
方正縣老區建設促進會2005年出版的《方正人民革命鬥爭史》壹書記載,自1939至1943年,日本***向方正縣派出6個開拓團,總計1291戶,4828人。這些“開拓民”在方正縣幹了些什麽?筆者有幸在解放軍文藝出版社2005出版的《我的見證:200位親歷抗戰者口述歷史》壹書中,讀到了壹位方正縣老人對這段歷史的口述回憶。
老人名叫劉安發,1914年生人,日本“開拓團”歷史的親歷者,曾為日本“移民”做工。1947年參加解放軍,參加了解放戰爭和廣西剿匪,1953年因病復員回家。接受口述采訪的時間,是2005年4月11日,采訪地點,是在黑龍江省方正縣吉利村。老人的口述回憶不長,全文照錄於此,括號內則是筆者的補充說明:
“我們這個屯是老屯,日本人來前,“滿洲國”政府叫我們把地照都交了。先是說收了重分,後來說是壹餉給100塊錢,其後,能鬧10塊就不錯了。
(筆者註:通過“滿洲國”間接搶掠,是“開拓團”奪取中國百姓土地的主要手段)
康德八年(1940年),日本人就來了。在吉興南屯蓋起了“紅部”,就是他們“開拓團”的團部。他們叫“紅部”,我們就跟著叫“紅部”。那是個用紅磚打了地基的草房,周圍拉著刺槐。“開拓團”的團長就在那,他有只狼狗,平時出來,就給他叼著公文包。
他們占了我們的地,連山林都分了,不讓我們上山伐木頭,誰敢伐木頭,道口被截著,要挨打的。日本人是按班分的,我還記得,壹班、三班都擱梨樹園那兒,橋西是二班,河南頭是四班、五班,東半拉建個七班、九班。”
被收了地的中國人家,多半被遷走了,遷到專門的“部落”裏去了。我們這兩個屯沒遷,留下給日本人為戶——日本人不會種旱田。他們種燕麥、大麥,用來餵馬。他們種的地是我們弄好的地,有壟,他們就順著壟撤籽,然後扒平,就等它自己長大,之後再雇人割。直到光復後,日本人也沒學會種旱田——他們說來“開拓”,實際上連我們的好地都不會種。他們吃的糧食是領的大米,高粱米他們不吃,穿的是國家發的黃衣裳,跟日本兵壹樣。(筆者註:方正縣那些被強奪了土地、並被趕入“部落”的中國百姓的命運如何?從“部落”中死裏逃生的陶青山老人留下了珍貴的回憶,下面是回憶的部分摘錄:“我家是從伊漢通鄉遷來的。那年我4歲。我們這兒壹***是8個‘部落’,我們家在‘二部落’。具體細節記不清了,只記得日本人占了我們的地,我們全家5口,父母、兩個姐姐和我,和老梁家壹起,跨壹老牛車拉來了這裏。……來了後,很多人家都不想住下來,但日本人在“部落”周圍打起了大墻、炮樓,兩道門,進出都有人管,下黑後還有人敲梆子,管得很嚴。……我們這地方,當年有個名字叫‘挑竈溝’,這是我們當地的土話,意思是滿門死絕。‘部落’的生活,到今天我都不願意回憶,太苦了,太慘了,每想壹次,都難受幾天。苦到什麽地步,全家5口人壹個麻花被,白天穿,晚上蓋。當然不頂暖,那時冬天冷得要命,就烤著火睡。白天,往身上壹披,就是衣服,全家就這壹件,誰出去幹活誰穿——那時,活得那麽難,誰還顧得上羞恥啊!……我是壹直到光復以後,13歲時才穿上衣服的。在‘部落’時,壹直都是光腚。我父親死的那年冬天,母親生了個弟弟。只活了壹宿就死了,是凍死的。墻是木桿和泥,裏外透霜,又沒東西蓋,沒奶吃,剛生下的孩子哪能受得了……)
這些日本人,每天早上都訓練,扛著木頭槍,戴個鬼臉,嗷嗷地叫,練刺殺。不大點小孩都集中起來練。(筆者註:這充分證明,“開拓團”的主要職責不是經濟殖民,而是武裝侵略,開拓團是準軍事集團。)
我父親在我兩歲時就被胡子抓走了,當時我們家就我母親、哥和我三人。沒了地後,我和我哥就在附近扛活。後來,村長劉坤說我,別都在外面扛活,壹年連三畝地的莊稼都掙不回來,還是留壹個在家種地。康德九年,我開始種地。當時,有能耐的人,和“開拓團”的日本人搞關系,弄點好地種。劉坤幫我找了壹個日本人,好像叫果基,是五班的,租了他30畝好地,壹年下來,苞米、黃豆能收七八擔,交了之後還能落個吃的,比出去扛活好。
康德十年,我哥也在家種地了。那時我年輕,有力氣,幫日本人幹活,啥都幹。割、鏟、種、收、扶犁、點種,啥都會,鏟地鏟整地,割地割壹半。(筆者註:大多數“滿洲開拓團”團民都不親自耕種,日本作家島木健作曾走遍日本的“滿洲開拓地”,他在1939年說:“沒有壹個地方不是讓滿人幹農活兒的。”)日子當然還是苦了。吃的苞米糙子、高粱米和小米子——我們不能吃大米白面,被日本人發現就是“經濟犯”。所以,逢年過節,家裏好點的,弄點吃的,都在黑夜偷著吃。我們屯裏有壹個人,上親戚家時,吃了點“旱金子”,紅皮,跟米大小差不多。回家時坐火車,不習慣,暈車,吐了出來。日本人壹看,吃了大米,當時就抓起來了。後來,好像被拉去做勞工,再也沒回家。那個年代,日本人管得嚴,連“把頭”也不能吃大米。
“開拓團”來的時候,我18歲。沒文化,也不懂事。他們占了我們的地,我們就給他們為戶,要種地還要托人搞關系,當時我還不明白,為什麽自己壹下就變成下等人了?
我還算是幸運的。原來人住得散,溝裏溝外,兩三間草房子,因為山裏有抗聯,日本人就歸屯並戶,把中國人遷到了“部落”裏——我去過“四部落”和“五部落”,那兒沒有井,吃溝裏的水,也沒藥,那個地方叫挑竈溝,人差點都死絕了。
我們屯附近的人家都遷走了。那年頭要飯的多,每天都有。他們不敢到“開拓團”要飯,只能找我們——誰也不敢去“開拓團”要飯,連牲畜都不敢上日本人的地裏去。我們屯有個曲慶貴,還是個富戶,幾頭牛有壹次進了“開拓團”的地。被發現後,查下來,把牛扣住,把他們抓起來連打帶揍,當時劉坤當村長,好說呆說幫著給要回來。還有很多人家的豬什麽的跑到日本人的地裏,當時就被打死了,還要把人抓去打壹頓。
日本人也有好點的,比如五班老班長,我們上山拉木頭,他不管,後來就給撤了,說他不負責。還有的日本人,也挺可憐。南屯有壹個日本大鐵匠,會給洋馬掛掌,跟我哥哥關系挺好,快40歲了,突然要讓他去當兵,他來找哥哥喝酒,唱得都哭了。快光復那年,除了殘疾,“開拓團”裏的男人全都去當兵了。(筆者註:“開拓團”壹開始就負擔著為日軍源源不斷提供兵源的職責,這壹職責可區分為兩個層面:1、將那些服役期滿本應回到日本的士兵編入“開拓團”,可以省去長途勞頓,便於再次迅速征召;2、自日本征招的大量“滿蒙開拓青少年義勇軍”,進入“開拓團”壹兩年後,全部迅速進入了軍隊。)
我哥也被征去勤勞奉仕,上佳木斯給日本人修道基。我也給日本人修過飛機場,幹了壹年,吃不飽,住席棚,下著雪,光腳還要我們幹。“二鬼子”張嘴就罵,舉手就打。不少人都累死了。
光復前後,日本人眼看大勢不妙,開始逃跑。那段時間,我們這地方的日本人很多,北邊的“開拓民”,都經過我們這兒南下,想回日本。後來,老毛子部隊來了,好多日本人,有萬把人,就被困在這兒,走不了了。死人死老了,壹片壹片的,更可怕的是,他們那些走不了的,都聚到壹起,堆上炸藥和手榴彈,集體自殺。(筆者註:對此,方正縣老區建設促進會2005年出版的《方正人民革命鬥爭史》壹書也有記載:“(‘開拓團’團部的)幾處房子著了火,人們不去救。壹家房前,從窗戶裏跑出兩個孩子,後邊追出壹個大人,用刺刀刺死了孩子,然後自己割腹自殺,倒在孩子身邊。稍大壹點的孩子掙紮爬到房門口,房檐上的草木燃燒著的碎火塊掉下來將孩子埋上。壹處火堆,人們往火堆裏扔衣服、家俱、被褥、毛毯等,還有步槍、子彈。壹個男孩開槍射殺村頭樹上栓著的十幾匹大馬。”這種記載,同樣可以證實,“開拓團”不是單純的“日本平民”,而是壹種準軍事化組織。)
日本人撤時,壹般都先殺掉小孩和女人。婦人摟著孩子圍成壹圈,日本兵從遠處向圈裏扔手榴彈,沒炸死的孩子,還要用刺刀刺死。我知道有壹次,那些日本女人甚至硬把自己的孩子按水裏淹死,20多個孩子呢!反而是中國人收養了那些可憐的日本孩子。光我們方正就有壹千多個,後來,他們都回日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