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口冷鏈食品取得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後,經海關通關直接進入鎮江市境內的,必須進入集中監管倉庫進行預防性消毒、核酸檢測,並取得《鎮江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庫出庫證明》後,方可在鎮江市境內儲存、加工和經營。
二、進口冷鏈食品經全國其他地區設置的集中監管倉庫進行預防性消毒和整批核酸檢測,並取得相關《出庫證明》的,不得進入鎮江市集中監管倉庫。
相關規定
1.嚴格落實進口冷鏈食品 "三特三證四無 "要求。進口冷鏈食品應當專渠進貨、專區貯存、專區銷售,不得與其他食品混合貯存和銷售;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認真查驗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證明、消毒證明;無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無核酸檢測證明、無消毒證明、無追溯信息的,進口冷鏈食品壹律不得生產加工和上市銷售。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采購、使用或者使用無檢驗檢疫證明的食品。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采購、使用無合法來源的進口冷鏈食品。
2、全市進口冷鏈食品主體應全面規範使用 "江蘇冷鏈",確保 "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三、嚴格落實進口冷鏈食品直接接觸從業人員健康防護相關措施。進口冷鏈食品直接接觸從業人員必須實現新冠接種序列全覆蓋,必須按照省、市要求實現核酸檢測 "應檢盡檢"。
4.嚴格落實進口冷鏈食品貯存、加工、經營場所和設備設施的消毒、滅菌措施。
五、嚴格進口冷鏈食品監管。嚴格規範進口冷鏈食品直接接觸從業人員防護用品使用和進口冷鏈食品包裝處置。
6.疫情期間,全市餐飲單位暫停進口冷鏈食品生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