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醫療票據由國家財政部門統壹出具,具有使用的法定性、唯壹性。對於就診患者使用發票過程中出現丟失的現象,根據票據管理規定,不可補辦。
壹、門診發票丟了怎麽辦?
1、在發票確認丟失的情況下可以重新找醫院出具證明,加蓋財務印章,醫院出具的證明可以相當於發票的作用,依舊可以報銷。
2、發票的底單可以復印,醫院本部在收費時有留存的壹聯,我們可以與醫院進行協商,借底單復印。
3、醫院有義務給病人調取檔案,重新補發票,獲得相關報銷。所以在發票丟失的情況下應當找醫院重新開具發票。
4、如果醫院無正當理由,拒不開具發票,可以找律師進行訴訟,由法院進行公正的判決。無論如何,在看完病後,壹定要好好保存發票,不僅有利於更好的報銷,也使風險得到更好的保障。
法律依據
財政部、衛生部關於印發《醫療收費票據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九條 門診收費票據基本內容包括票據名稱、票據編碼、業務流水號、醫院類型、開票時間、姓名、性別、醫保類型、醫保付費方式、社會保障號碼、項目、金額、合計、醫保統籌支付、個人賬戶支付、其他醫保支付、自費、收款單位、收款人等。
住院收費票據基本內容包括票據名稱、票據編碼、業務流水號、醫院類型、開票時間、姓名、性別、醫保類型、醫保付費方式、社會保障號碼、項目、金額、合計、預繳金額、補繳金額、退費金額、醫保統籌支付、個人賬戶支付、其他醫保支付、自費、收款單位、收款人等。
第十條 醫療機構為門診、急診、急救、體檢等患者提供醫療服務取得下列醫療收入,應當使用門診收費票據:
(壹)診察費;
(二)檢查費;
(三)化驗費;
(四)治療費;
(五)手術費;
(六)衛生材料費;
(七)藥品費,包括西藥費、中草藥費、中成藥費;
(八)藥事服務費;
(九)壹般診療費;
(十)其他門診收費。
門急診留院觀察患者收費使用門診收費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