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長激素報銷條件,如下:
1、身材矮小,身高落後於同年齡、同性別正常兒童第三百分位數以下;
2、生長緩慢,生長速度<4cm/年;
3、骨齡落後於實際年齡2年以上;
4、GH刺激試驗示:GH的峰值<10μgL。
生長激素的采集方法:
1、生長激素檢查壹般使用靜脈血。將針頭插入肘部彎曲處的手臂靜脈,抽取血液樣本。禁食10至12小時後,從手臂靜脈抽取血樣,測定生長激素基礎值、IGF-1、IGFBP3;
2、生長激素藥物激發試驗,常用於判斷兒童體內有無缺乏GH。通過靜脈或口服方式,給予精氨酸、可樂定、胰島素以及左旋多巴等藥物,在給藥後30分鐘、60分鐘、90分鐘、120分鐘分別抽取靜脈血;
3、生長激素抑制試驗,常用於判斷巨人癥或肢端肥大癥。抽取血後,口服含100g葡萄糖的濃糖水,分別在30分鐘、60分鐘、90分鐘和120分鐘抽取靜脈血。
生長激素報銷流程:
1、購買的生長激素必須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藥品;
2、必須是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且用於治療符合醫保目錄規定的疾病;
3、需要提供相關的醫療證明和發票等資料。
綜上所述,生長激素是由人體腦垂體前葉分泌的壹種肽類激素,由191個氨基酸組成,能促進骨骼、內臟和全身生長.促進蛋白質合成,影響脂肪和礦物質代謝,在人體生長發育中起著關鍵性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