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同時提交以下材料,並註意“註意事項”
1.執業藥師首次註冊申請表(壹式兩份);
2.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3.身份證明復印件(A4紙復印件);
4.由縣級以上醫院或體檢中心出具的最近6個月的健康體檢表原件及其復印件(A4復印紙復印件)壹並提交。受理人員核對原件及其復印件無誤後,將健康體檢表原件屆時退還申請人,復印件存檔。
5.近期證書照片四張(同底版)(其中兩張粘貼在《執業藥師首次註冊申請表》的“粘貼照片”位置);
6.註冊單位合法經營證明:
在藥品生產單位註冊的,應提供《藥品生產許可證》(原件)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加蓋公章。
在藥品經營單位註冊的,提供《藥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原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加蓋公章。
在藥品使用者註冊的,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加蓋公章。
7.勞動部門正式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用藥單位註冊人員提供的在職證明)
需要註意的事項
1.首次註冊申請時間超過《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發證日期”年份的,還需提供《執業藥師繼續教育證書》。
2.已在外省(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擬在黑龍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變更註冊的,按照首次註冊的要求準備材料,同時提交以下材料:外省(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變更註冊申請表和原執業藥師註冊證(原件和復印件)。
第二,申請重新註冊
請同時提交以下材料,並註意“註意事項”
1.執業藥師再註冊申請表(壹式兩份);
2.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3.執業藥師註冊證原件(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證件壹寸照片兩張(同底版);
5.執業藥師繼續教育證書;
6.由縣級以上醫院或體檢中心出具的最近6個月的健康體檢表原件及其復印件(A4復印紙復印件)壹並提交。受理人員核對原件及其復印件無誤後,將健康體檢表原件屆時退還申請人,復印件存檔。
7.註冊單位合法經營證明:
在藥品生產單位註冊的,應提供《藥品生產許可證》(原件)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加蓋公章。
在藥品經營單位註冊的,提供《藥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原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加蓋公章。
在藥品使用者註冊的,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加蓋公章。
8.勞動部門正式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用藥單位註冊人員提供的在職證明)
需要註意的事項
申請重新註冊者,需在《執業藥師註冊證》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到省級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重新註冊手續(期滿後不再辦理重新註冊手續)。
第三,申請變更登記
請同時提交以下材料,並註意“註意事項”
1.執業藥師註冊變更申請表(壹式兩份);
2.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3.執業藥師註冊證原件(原件及復印件);
4.執業藥師繼續教育證書;
5.由縣級以上醫院或體檢中心出具的最近6個月的健康體檢表原件及其復印件(A4復印紙復印件)壹並提交。受理人員核對原件及其復印件無誤後,將健康體檢表原件屆時退還申請人,復印件存檔。
6.近期證件壹寸照片兩張(同底版);
7.註冊單位合法經營證明:
在藥品生產單位註冊的,應提供《藥品生產許可證》(原件)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加蓋公章。
在藥品經營單位註冊的,提供《藥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原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加蓋公章。
在藥品使用者註冊的,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加蓋公章。
8.勞動部門正式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用藥單位註冊人員提供的在職證明)
需要註意的事項
辦理省外註冊時,需提供《執業藥師註冊變更申請表》(壹式三份);不需要提供《執業藥師註冊證》原件(原件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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