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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左氧氟沙星

鹽酸左氟沙星膠囊

曾用名

英文名 LEVOFLOXACIN HYDROCHLORIDE CAPSULES

拼音名 YANSUAN ZUOFUSHAXING JIAONANG

藥品類別 喹諾酮類

性狀 本品為膠囊劑。

藥理毒理 本品具有廣譜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強,對多數腸桿菌科細菌,如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變形桿菌屬、沙門菌屬、誌賀菌屬和流感嗜血桿菌、嗜肺軍團菌、淋病奈瑟菌等革蘭陰性菌有較強的抗菌活性。對金黃色葡萄球菌、肺炎鏈球菌、化膿性鏈球菌等革蘭陽性菌和肺炎支原體、肺炎衣原體也有抗菌作用,但對厭氧菌和腸球菌的作用較差。本品為氧氟沙星的左旋體,其體外抗菌活性約為氧氟沙星的兩倍。其作用機制是通過抑制細菌DNA旋轉酶的活性,阻止細菌DNA的合成和復制而導致細菌死亡。

藥代動力學 口服後吸收完全,單劑量口服0.2g後,血藥峰濃度(Cmax)約為1.6mg/L,達峰時間(Tmax)約為1小時。血消除半衰期(t1/2β)約為6小時。蛋白結合率約為30%~40%。本品吸收後廣泛分布至各組織、體液,在扁桃體、前列腺組織、痰液、淚液、婦女生殖道組織、皮膚和唾液等組織和體液中的濃度與血藥濃度之比約在1.1~2.1之間。本品主要以原形自腎排泄,在體內代謝甚少。口服48小時內尿中排出量約為給藥量的80%~90%。本品以原形自糞便中排出少量,給藥後72小時內累積排出量少於給藥量的 4%。

適應癥 適用於敏感菌引起的: 1.泌尿生殖系統感染,包括單純性、復雜性尿路感染、細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宮頸炎(包括產酶株所致者)。 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蘭陰性桿菌所致支氣管感染急性發作及肺部感染。 3.胃腸道感染,由誌賀菌屬、沙門菌屬、產腸毒素大腸桿菌、親水氣單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4.傷寒。 5.骨和關節感染。 6.皮膚軟組織感染。 7.敗血癥等全身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 成人常用量: 1.支氣管感染、肺部感染:壹次0.2g,壹日2次,或壹次0.1g,壹日3次,療程7~ 14日。 2.急性單純性下尿路感染:壹次0.1g,壹日2次,療程5~7日;復雜性尿路感染:壹次0.2g,壹日2次,或壹次0.1g,壹日3次,療程為10~14日。 3.細菌性前列腺炎:壹次0.2g,壹日2次,療程為6周。成人常用量為壹日0.3~0.4g,分2~3次服用,如感染較重或感染病原體敏感性較差者,如銅綠假單胞菌等假單胞菌屬細菌感染的治療劑量也可增至壹日0.6g,分3次服。

不良反應 1.胃腸道反應:腹部不適或疼痛、腹瀉、惡心或嘔吐。 2.中樞神經系統反應可有頭昏、頭痛、嗜睡或失眠。 3.過敏反應: 皮疹、皮膚瘙癢,偶可發生滲出性多形性紅斑及血管神經性水腫。光敏反應較少見。 4.偶可發生: (1)癲癇發作、精神異常、煩躁不安、意識混亂、幻覺、震顫。 (2)血尿、發熱、皮疹等間質性腎炎表現。 (3)靜脈炎。 (4)結晶尿,多見於高劑量應用時。 (5)關節疼痛。 5.少數患者可發生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圍血象白細胞降低,多屬輕度,並呈壹過性。

禁忌癥 對本品及氟喹諾酮類藥過敏的患者禁用。

註意事項 1. 由於目前大腸埃希菌對氟喹諾酮類藥物耐藥者多見,應在給藥前留取尿培養標本,參考細菌藥敏結果調整用藥。 2. 本品大劑量應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時可發生結晶尿。為避免結晶尿的發生,宜多飲水,保持24小時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腎功能減退者,需根據腎功能調整給藥劑量。 4.應用本品時應避免過度暴露於陽光,如發生光敏反應或其他過敏癥狀需停藥。 5.肝功能減退時,如屬重度(肝硬化腹水)可減少藥物清除,血藥濃度增高,肝、腎功能均減退者尤為明顯,均需權衡利弊後應用,並調整劑量。 6.原有中樞神經系統疾患者,例如癲癇及癲癇病史者均應避免應用,有指征時需仔細權衡利弊後應用。 7.偶有用藥後跟踺炎或跟踺斷裂的報告,如有上述癥狀發生,須立即停藥,直至癥狀消失。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動物實驗未證實喹諾酮類藥物有致畸作用,但對孕婦用藥進行的研究尚無明確結論。鑒於本藥可引起未成年動物關節病變,故孕婦禁用,哺乳期婦女應用本品時應暫停哺乳。

兒童用藥 本品在嬰幼兒及18歲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確定。但本品用於數種幼齡動物時,可致關節病變。因此不宜用於18歲以下的小兒及青少年。

老年患者用藥 老年患者常有腎功能減退,因本品部分經腎排出,需減量應用。

藥物相互作用 1.尿堿化劑可減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導致結晶尿和腎毒性。 2.喹諾酮類抗菌藥與茶堿類合用時可能由於與細胞色素P450結合部位的競爭性抑制,導致茶堿類的肝消除明顯減少,血消除半衰期(t1/2?)延長,血藥濃度升高,出現茶堿中毒癥狀,如惡心、嘔吐、震顫、不安、激動、抽搐、心悸等。本品對茶堿的代謝雖影響較小,但合用時仍應測定茶堿類血藥濃度和調整劑量。 3.本品與環孢素合用,可使環孢素的血藥濃度升高,必須監測環孢素血濃度,並調整劑量。 4.本品與抗凝藥華法林合用時雖對後者的抗凝作用增強較小,但合用時也應嚴密監測患者的凝血酶原時間。 5.丙磺舒可減少本品自腎小管分泌約50%,合用時可因本品血濃度增高而產生毒性。 6.本品可幹擾咖啡因的代謝,從而導致咖啡因消除減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長,並可能產生中樞神經系統毒性。 7.含鋁、鎂的制酸藥、鐵劑均可減少本品的口服吸收,不宜合用。 8.本品與非甾體類抗炎藥芬布芬合用時,偶有抽搐發生,因此不宜與芬布芬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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