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測繪、極地和深海等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負責自然資源的調查、監測和評價。制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和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壹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和評價體系。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結果和信息發布的監督管理。
自然資源的特點如下:
1,量的有限性。指資源的數量,與人類社會日益增長的需求相矛盾,所以必須強調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
2.分布不均衡。指在數量或質量上存在顯著的地區差異;壹些再生資源的分布具有明顯的區域分異規律;不可再生礦產資源的分布具有地質規律;
3.資源之間的聯系。各地區自然資源要素在生態上相互關聯,形成壹個整體,要強調綜合研究和綜合開發利用;
4.開發利用。它意味著人類利用自然資源的範圍和方式將進壹步擴大或自然資源的利用率將不斷提高。
請點擊輸入圖片說明(最多18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條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土地管理和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門的設置和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確定。
第二十六條國家建立土地調查制度。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進行土地調查。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應當配合調查,並提供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