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至同年2月65438+,此事被多家媒體報道,並引發網絡熱議。其中,僅微博話題#被傳出軌女子至今找不到工作#就有4.7億人閱讀,5.8萬人討論。該事件在互聯網上的廣泛傳播,給廣大公眾造成了不安全感,嚴重擾亂了網絡社會的公共秩序。
案發後,郎某某、何某某對被害人顧某某進行了賠償。
法院經審理認為,郎某某、何某某以尋求刺激、博取關註為目的,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傳播,致使該信息被廣泛閱讀、轉發,嚴重侵犯了被害人顧某某的人格權,影響了其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使其遭受了壹定的經濟損失,其社會評價也受到了貶損。通過信息網絡誹謗他人,情節嚴重,是捏造的事實。兩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誹謗罪。
鑒於其犯罪行為不僅影響了被害人顧某某,其對象選擇的隨意性造成了不特定公眾的恐慌和社會治安秩序的下降;誹謗信息在網上廣為流傳,引發大量淫穢低俗評論。雖然公安機關對謠言進行了駁斥,但仍然對網絡公共秩序造成了極大影響,嚴重危害了社會秩序。檢察機關以誹謗罪對兩被告人提起公訴,符合法律規定。
考慮到二被告人具有自首、坦白從寬處罰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能積極賠償損失,真誠悔罪,積極修復法律關系,且系初犯,無犯罪記錄,適用緩刑對所居住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對二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壹年,緩刑二年的建議,以及辯護人提出的適用緩刑的建議。
法院當庭宣判,判處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壹年,緩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