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在職職工,到醫院的門診、急診看病後,20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才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80%。
二、醫保二次報銷自費1300元才可以進行報銷。按照規定,目前壹個年度內首次使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住院費用時,在職、退休人員起付線金額均為1300元。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的醫療費用,起付標準按50%確定,為650元。壹個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住院費用)最高支付為7萬元。
在職的用醫保卡自費累積滿800元,退休的自費累積滿400元醫保自動開通3000元醫保統籌金,開通後再看病配藥自費15%,醫保報銷85%。
嚴重疾病住院治療的醫療費,按下列辦法支付:
(壹)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
(三)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負擔壹定比例。對退休人員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
嚴重疾病的範圍,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的具體標準,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的分擔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確定。
三、醫保報銷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在定點機構發生醫療行為要獲得醫保報銷,首先需要參保人員在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以及藥店就診或是購買藥品,才可以獲得報銷,否則是無法報銷的;
2、屬於社保目錄內要獲得醫保報銷,首先需要所發生的診療項目或是購買的藥品屬於社保的目錄內,才可以獲得報銷,否則也是無法進行報銷的;
3、達到起付線標準要獲得醫保報銷,首先參保人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達到社保規定的起付線,超過起付線的部分,在限額以內,才可以得到報銷,由基礎醫療統籌基金進行統壹比例的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