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1)、(2、(3)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河北省招標限額的規模標準
1、采購人采購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壹次或批量采購達到50萬元 以上的,由采購人經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後,委托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認定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或具有相應資質的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1)貨物項目:單項或者批量采購金額50萬元以上的。
(2)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金額30萬元以上的。納入政府采購的公***工程項目:
(3)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50萬元以上的。
(4)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5)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6)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7)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1)、(2、(3)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8)總投資額壹千萬元以上的政府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主體的選擇;
(9)總投資額壹千萬元以上的政府投資項目組建者的選擇;
(10)年經營額壹千萬元以上的道路、供電、電力等經營權的選擇;
(11)凡單價采購合同估算價在五十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單項采購合同估算價不足五十萬元人民幣但總投資額在壹千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所需的鋼材、水泥等主要 材料以及設備的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