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姆欣
1.2 英文名稱Human Granulocyte Macrophage 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
1.3 吉姆欣的別名沙格司亭;[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 *** 因子;莫拉司亭;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 *** 因子;生白能;先特能;重組人粒巨噬細胞集落 *** 因子;GMCSF;Leuax;Rebinant Human Granulocyte Macrophage 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Molgramostim
1.4 分類血液系統藥物 > 促進白細胞增生藥
1.5 劑型50μg,100μg,150μg,250μg,300μg,400μg,700μg。
1.6 吉姆欣的藥理作用
1.對髓系幹細胞到成熟粒細胞的增殖與分化過程均有 *** 作用。可促進髓系幹細胞向粒系(包括中性粒細胞、嗜酸粒細胞系)、紅素、巨核細胞系、粒單細胞系和單核細胞系的***同祖細胞分化,並促進以上各系造血定向幹細胞的增殖與成熟,對嗜堿粒細胞的作用不明顯,對紅系晚期造血細胞的作用也較小。
2.對中性粒細胞、嗜酸粒細胞、單核細胞的功能有增強作用。
3.激活成熟粒細胞及單核巨噬細胞的功能,提高抗感染和免疫功能。
1.7 吉姆欣的藥代動力學劑量每天1μg/kg,為每小時2.9ng/ml;每天30μg/kg,則為每小時266ng/ml。劑量每天10~30μg/kg時,消除相t1/2為3.16±1.33h;劑量每天0.3~3μg/kg靜脈註射,可觀察到分布相t1/2為5min,消除相t1/2為0.24~1.18h。采用每天3~20μg/kg持續2h靜脈點滴,Cmax在18.19~235mg/ml,Cmax和AUC隨劑量增加而增大,消除相t1/2為1.66±0.17h。對rhGMCSF給藥途徑的研究表明,皮下註射為最佳用藥途徑,可保證rhGMCSF的血藥濃度持續較長時間維持在有效濃度(1ng/ml)以上。在相同劑量下,皮下註射法的效果優於靜脈給藥。rhGMCSF的作用與其用量、血藥濃度大於1ng/ml的持續時間以及AUC呈正相關關系,與Cmax無關。
1.8 吉姆欣的適應證1.周圍血造血幹細胞移植前的幹細胞動員。
2.可用於治療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MDS)與再生障礙性貧血等骨髓衰竭性疾病。
3.尚可治療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艾滋病)繼發的白細胞減少。
1.9 吉姆欣的禁忌證1.對吉姆欣中任何成分過敏者。
2.自身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者。
3.骨髓及外周血中存在過多未成熟細胞(大於或等於10%)者。
1.10 註意事項1.(1)未成年人;(2)惡性骨髓腫瘤患者。
2.交叉過敏:對酵母制品或大腸桿菌蛋白過敏的患者,應用此藥可出現交叉過敏反應。
3.藥物對兒童的影響:吉姆欣對18歲以下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建立。
4.藥物對妊娠的影響:該藥對人類孕期的安全性尚未進行研究,但靈長類動物在給予rhGMCSF每天6~10μg/kg劑量下可發生自發性流產,故孕婦不宜使用。
5.藥物對哺乳的影響:吉姆欣是否由乳汁分泌尚不十分清楚,故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
6.用藥過程中若出現嚴重過敏反應,應立即停藥並及時處理。
7.由於迅速分化的造血細胞對放化療敏感,故吉姆欣不宜在化療前後24h及放療前後12h內應用。
8.吉姆欣靜脈註射前先用無菌註射用水溶解,再以生理鹽水稀釋,其濃度應不低於7μg/ml,若低於此濃度,應在將吉姆欣加入生理鹽水前先加入濃度為0.1%的人血白蛋白,以避免輸液系統對rhGMCSF的吸附。吉姆欣點滴速度宜慢,每次劑量最好持續4h滴註,輸液過快可能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稀釋後的藥物宜於6h內用完。
9.吉姆欣用藥後有時可產生中和性抗體,重復使用時應註意觀察與監測。
10.體外實驗證實,rhGMCSF對某些腫瘤細胞尤其是髓性白血病細胞有 *** 作用。用藥過程中若腫瘤病情進展或原始細胞增多,應停用此藥。
1.11 吉姆欣的不良反應1.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為發熱、骨痛及關節肌肉酸痛、皮疹或瘙癢、腹痛及腹瀉,嚴重者可見心包炎,血栓形成。
2.少數患者初次用藥可出現首劑反應,表現為面部潮紅、出汗及血壓下降、血氧飽和飽和度降低。
3.罕見而嚴重的不良反應有心功能不全、室上性心動過速、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腦血管疾病、精神錯亂、驚厥、高血壓或低血壓、顱內高壓、漿膜腔積液、肺水腫和暈厥,甚至發生急性過敏反應,表現為過敏性休克、血管神經性水腫及支氣管痙攣等。
1.12 吉姆欣的用法用量1.在造血幹細胞移植後的2~4h即可給藥,每天250μg/m2,約2h滴完,連續用藥21天;或每天5~10μg/kg,在4~6h內滴完。
2.皮下註射:(1)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再生障礙性貧血:每天用藥3μg/kg,壹般2~4天白細胞開始升高,以後調整劑量,使白細胞升至所需水平。(2)造血幹細胞移植及白血病化療:推薦劑量為每天5μg/kg,待白細胞升至2×109/L以上時即可停用。若與rhGCSF聯合用於外周血幹細胞移植前的幹細胞動員,宜於化療後白細胞降至最低點(壹般為停化療後2周左右)時開始用藥,劑量為每天5μg/kg,至白細胞升至5×109/L以上時開始采集幹細胞,采集期間繼續用藥,直至采集完畢。(3)腫瘤化療:每天5~10μg/kg,在化療停止1天後開始使用吉姆欣,持續7~10天,待白細胞升至5×109/L以上時停藥。停藥後至少間隔48h,方可進行下壹療程的化療。(4)艾滋病:單獨用藥時,每天1μg/kg;與疊氮脫氧胸苷(AZT)或AZT/α幹擾素合用時,每天3~5μg/kg;與更昔洛韋合用時,每天3~5μg/kg,壹般用藥2~4天後開始白細胞增多。
1.13 藥物相互作用1.與化療藥物同時應用,由於迅速增殖分化的造血祖細胞對化療藥敏感,有可能影響rhGMCSF的效果。故吉姆欣宜在停止化療的24h後開始應用。
2.吉姆欣可引起血漿白蛋白蛋白降低,與具有血漿白蛋白蛋白高結合力的藥物合用時,應調整後者的劑量。
3.接受細胞毒藥物的腫瘤患者或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的艾滋病患者,應用rhGMCSF時有可能出現血小板減少。這可能是由於化療藥物對造血功能的抑制,但不能完全排除藥物間的相互作用。對乙酰氨基酚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吉姆欣引起的骨痛是有效的。用解熱鎮痛藥治療GMCSF引起的發熱、頭痛、肌痛也有效。吉姆欣不宜與抗腫瘤藥物聯合應用。
1.14 專家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