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部分企業都會涉及到“固定資產”這個科目,固定資產在財稅處理上有哪些規定呢?我們壹起來學習壹下。
壹、 固定資產的概念
根據中華人民***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512號)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二、 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
三、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1. 房屋、建築物以外 未投入使用 的固定資產。
2. 以經營租賃方式 租入 的固定資產。
3. 以融資租賃方式 租出 的固定資產。
4. 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 的固定資產。
5. 與經營活動 無關的 固定資產。
6. 單獨估價 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 土地 。
7. 其他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四、 固定資產折舊的概念
1、相關概念: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按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的系統分攤。
應計折舊額是指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如已對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還應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
2、固定資產折舊攤銷的起止時間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壹經確定,不得變更。
五、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方法
中華人民***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512號)的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壹經確定,不得變更。
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主要如下:
A、年限平均法(如上規定)
B、工作量法(略)
C、雙倍余額遞減法
第壹年=固定資產價值* 2/使用年限
第二年=(固定資產價值-已提折舊)*2/使用年限
依此類推
倒數第二年=(固定資產價值-已提折舊-凈殘值)/2=最後壹年
D、年數總和法
總年數(即分母數)=n+(n-1)+(n-2)+………+2+1 n 為可使用年限
分子:第壹年=n;第二年=n-1………依此類推 倒數第二年=2;最後壹年=1
舉例:
(1)可使用年限為 8 年
分母=8+7+6+5+4+3+2+1=36 第壹年比例=8/36
(2)可使用年限為 5 年
分母=5+4+3+2+1=15 第二年比例=4/15
六、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年限(常規折舊)
根據中華人民***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512號)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七、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年限(加速折舊)
(壹)適用於所有行業:
企業擁有並用於生產經營的主要或關鍵的固定資產,由於以下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1.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
2.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
企業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對其購置的新固定資產,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實施所得稅法條例》第六十條規定的折舊年限的60%;若為購置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其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實施所得稅法條例》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後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舊年限壹經確定,壹般不得變更。
(二)適用於特定行業:
1、從2011年1月1日起:
(1)企業外購的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含)。
(2)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的生產設備,其折舊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3年(含)。
2、從2014年1月1日起:
(1)對生物藥品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6個行業的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2)對上述6個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壹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3、從2015年1月1日起:
(1)對輕工、紡織、機械、 汽車 等四個領域重點行業(具體範圍見財稅〔2015〕106號附件)的企業2015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2)對上述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5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壹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4、從2019年1月1日起:
自2019年1月1日起,適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規定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的行業範圍,擴大至全部制造業領域。
(三)適用於特定區域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企業,新購置(含自建、自行開發)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含)的,允許壹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和攤銷;新購置(含自建、自行開發)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可以縮短折舊、攤銷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攤銷的方法。
所稱固定資產,是指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
八、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年限(壹次性扣除)
1、從2014年1月1日起:
(1)對所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專門用於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壹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2)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壹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2、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壹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3、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壹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4、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企業,新購置(含自建、自行開發)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含)的,允許壹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和攤銷。
九、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
1、外購不需安裝的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外購需安裝的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支付的買價、運雜費等)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支付的安裝費等)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結轉
3、自行建造
(1)購買工程物資
借:工程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領用工程物資
借:在建工程
貸:工程物資
(3)領用該企業產成品,需要視同銷售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帳面成本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4)領用該企業外購原材料、低值易耗品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低值易耗品
(5)未用完工程物資轉做企業存貨
借:原材料
貸:工程物資
(6)試運行發生費用
借:管理費用/制造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支付的費用
原材料…………使用該企業外購材料
應付工資……………應支付的工資
(7)輔助生產車間提供的勞務
借:在建工程
貸: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
(8)完工交付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9)改擴建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等)
(10)改擴建變價收入
借:營業外收入
貸:在建工程
(11)參照預計可收回凈額①與改擴建+(原成本-累計折舊)②熟低確認新的投資成本
借:固定資產
營業外支出………②>;①時
貸:在建工程
4、投資者投入(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
借: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股本)
5、債務重組
(1)收到補價
借:銀行存款……………收到的補價
固定資產
貸:應收賬款
(2)支付補價
借:固定資產
貸:應收賬款
銀行存款………..支付的補價
6、非貨幣性交易換入(舉例:原材料轉換固定資產)
(1)收到補價
確認的收益=補價/(換出資產)公允價 *(換出資產)帳面價+補價/(換出資產)公允價*應交稅金和教育費附加
借:銀行存款
固定資產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原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視同銷售
營業外收入-非貨幣性交易收益
(2)支付補價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原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視同銷售
銀行存款
7、接受捐贈
借:固定資產
貸:待轉資產價值-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
借:待轉資產價值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資本公積-接受非現金資產準備
8、無償調入(按調出單位帳面價值+相關稅費)
借:固定資產
貸:資本公積
銀行存款
9、盤盈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
入帳價值:1)市價-依新舊程度估計的損耗,2)預計未來現金流量(1不可使用情況下)
借:固定資產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營業外收入
10、出包工程
(1)付款或補付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x 工程
貸:銀行存款
(2)完工交付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固定資產折舊
11、租入(暫略)
12、融資租賃
(1)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需安裝的先入在
建工程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2)分期付融資租賃款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3)期滿,資產產權轉入企業
借:固定資產-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融資租賃費用暫略
(4)、固定資產折舊
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
貸:累計折舊
13、後續支出 註意:
(1)發生費修理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2)固定資產裝修入 固定資產-固定資產裝修 (兩次裝修之間
提完折舊,未提完,壹次全部記入營業外支出)
14、處置
第壹步: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支付的費用
A、投資轉出
借:xx投資
貸:固定資產清理
B、捐贈轉出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C、債務重組
借:應付賬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D、非貨幣性交易換出
借:原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固定資產處理
C、D參照前例,雙方均可能涉及“營業外收入-xx 收益 (或支出-xx 損失) ”
E、無償調出
借:資本公積-無償調出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清理
F、盤虧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G、出售、報廢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銀行存款{應交稅金 }……………發生的清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