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
對轄區內企業、個人違法向大氣、水、土壤排汙。非法采礦、非法開采地下水資源等違法行為,對有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公***利益受到損害的。
案件範圍:生態環境主要包括人為因素造成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土地鹽堿化、生物多樣性減少、大氣汙染、水汙染、土壤汙染、固體廢物汙染等類型。資源保護主要靠擴破壞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林業資源、草原資源等類型。
2、食品藥品安全
針對食品藥品安全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在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生產、流通、使用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中違法行使職權或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公***利益受到損害的。
案件範圍:主要指在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損害社會公***利益的案件。食品包括視頻、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保健食品等;藥品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血清、疫苗等類型。
3、國有財產保護
對國有財產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如各級政府、民政、稅務、國資委、農委等,違法行使職權或不作為,致使國有財產流失的。
案件範圍:主要包括經營性國有財產、行政事業性國有財產、稅收類國有財產、費用類國有財產、罰沒類國有財產、財政補貼類國有財產等類型。
4、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對轄區內企業和個人未經批準違法占用農用地、對行政機關違法出讓土地、土地使用者拒不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違法用地等行為,對國有土地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公***利益受到損害的。
案件範圍:主要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流失、土地閑置、違法使用土地、違法審批許可證等類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 對汙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
第二百八十四條 環境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對汙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利益的行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提起公益訴訟,符合下列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壹)有明確的被告;
(二)有具體的訴訟請求;
(三)有社會公***利益受到損害的初步證據;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百八十五條 公益訴訟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汙染海洋環境提起的公益訴訟,由汙染發生地、損害結果地或者采取預防汙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轄。
對同壹侵權行為分別向兩個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必要時由它們的***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