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瑞凱儀器(Riiukai?)冷熱沖擊試驗箱操作準則描述:
1、按規定位置安裝溫度測量傳感器,將高溫箱和低溫箱的溫度控制器分別調節到所要求的標準溫度上.
2、分別使箱體升溫和降溫,自溫度沖擊試驗箱進入控溫狀態後穩定30min或按產品技術條件要求穩定相應的時間,記錄測量點的溫度值.
3、溫度沖擊試驗箱將檢驗負載置入高溫設備中,按產品技術條件要求或有關標準的規定選擇相應的保持時間.
4、選擇溫度沖擊試驗箱的轉換時間,然後將檢驗負載由高溫設備轉入低溫設備,註意觀察和記錄測量點的溫度;再按相同的方法進行檢驗負載由低溫設備向高溫設備的相反轉換,註意觀察和記錄測量點的溫度.
5、分別記錄檢驗溫度沖擊試驗箱負載從高溫(或低溫)設備轉換到低溫(或高溫)設備後至設備測量點溫度恢復到檢驗負載放入之前的溫度狀態所需要的最短時間
其他相關校準方法:
1、取9個K型熱電偶線分別放在工作室的上、中、下三層,上層和下層的熱電偶線布放於該層的四角位置,而中層的熱電偶線布應放中心位置
2、啟動設備,根據檢測需要,來設定溫度值或濕度值,在工作室的溫度達到設定值2H後開始進行檢測
3、先做溫度波動度檢測,在溫度計或濕度計上讀取各點的溫度值或濕度值,取最大值及最小值,其差的壹半即為溫度波動度,冠以±號,其值應小於±2℃
4、然後再做溫度穩定度檢測,先測試中層中心點溫度或濕度值,此點的溫度或濕度值,作為基準溫度或濕度值,然後測量其他各點溫度,其值與基準溫度或濕度值之差不應大於3℃
5、依檢驗結果進行判定後呈部門主管核準
6、經部門主管核準時,對於被判定不合格者,須做出“報廢”、“暫停使用”等決定並簽章
7、依五.六之判定後予以標示,標示方法依《檢測設備校準作業辦法》實施
8、校準溫度原則為20±5℃環境,其他相關規定依《檢測設備校準作業辦法》
9、依七做出標示後,歸位並記錄於《量檢具設備校驗履歷表》內
10、校驗合格後,儀器校驗周期為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