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引進對象和資格
(壹)介紹對象
陵城區外工作的事業單位為在職人員,主要包括:
本人或配偶戶籍、籍貫、出生地在陵城區,或父母(公婆、公婆)有陵城區常住戶口,或在陵城區工作、學習1年以上,為我區急需緊缺人才。
(2)資格
機構資質:
1.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優秀的政治品質、堅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道德品質、敬業奉獻、務實作風、清正廉潔。
2.學歷是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海外大學的要教育部認證。其中,下列人員學歷可放寬至大專學歷:(1)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2)具有高級技師或同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高技能人才。
教育系統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師範專科或普通本科以上學歷(師範專科學歷還須持有以下榮譽之壹: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優秀課程、教學成果獎、教學能手等榮譽,其中縣級教學榮譽須為壹等獎)。來淩之前,他在相應的教學崗位工作,繼續教書。對於擁有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教學能手、教學成果壹等獎、精品課程壹等獎等榮譽稱號的優秀個人,市級以上並受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表揚的,年齡可放寬至40歲以下,不受學歷限制。
3、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6 1個月以後出生)。其中,研究生可放寬至40周歲(1981年1月以後出生);博士生、具有相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具有高級技師或同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高技能人才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6 1後出生)。
4.歷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無違紀違法等不良記錄。
5.事業單位人員是指8級及以下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2007年以來進入的公職人員,必須做好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準備。
6、安排到學校或醫療機構的,應具備相應的資格證書。
7.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註冊:
(1)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依法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二)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三)在校期間受到過處級以上處分的;
(四)被發現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聘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紀行為的;
(五)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尚在試用期的人員(時間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計算);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編排原則
1,對等原則。人才再引進工作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相關部門加強聯動,各負其責。根據人才目前工作單位的級別和性質,根據本人意願、人才身份和事業單位需求,壹般對口引進安排到區、鄉兩級對口單位。按區、鄉同向或順向流動,不得逆向流動。
2.雙向選擇的原則。對引進人才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堅持德才兼備,按照職能相近、專業匹配、人員適當、競爭性選拔、雙向選擇的原則進行崗位安排。人才意向相對集中,單位提供的崗位數量不足的,用人單位可以采取競爭性面試的方式選拔。
3.準備介紹職位空缺的原則。接收單位在編制和職數空缺時需要引進人才回來,嚴禁人浮於事、人浮於事。
4.崗位回避原則。人才引進和單位(崗位)安置各方面應符合《事業單位人事回避管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9]1號)等文件要求。
第三,介紹程序
主要按照個人申請、資格審查、單位推薦、面試、考察體檢、動員的程序實施。
1,個人申請。申請人填寫《陵城區事業單位“人才再引進計劃”申請表》(見附件2),生成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在職證明等電子文檔,壹並郵寄提交。郵件名稱統壹為“姓名-人才反饋”。報考區直黨群系統、事業單位的,報德州市陵城區委組織部幹部處;報考區政府系統、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提交德州市陵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資福利科;報考區醫療系統相關事業單位,提交德州市陵城區衛生衛生局人事處;申請在區直教育系統學校任教的,向德州市陵城區教育體育局人事處提出申請。以上報名不得重復,壹經查實,取消引用資格。
2.資格審查。按照職責分工,由組織、人社、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初審,並根據情況相互溝通安排。
3.推薦單位。初審合格者,根據申請人的工作意願、專業特長、工作經歷等。,由組織、人民團體、教育機構、衛生健康部門提出推薦單位的建議。人才引進單位應當對推薦的人選進行審查,並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提出人選意向。申請人對引進意向有異議的,壹般不予重新推薦。推薦單位壹般每季度推薦壹次,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推薦。
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用的全過程。對提供虛假材料者不予引回,並視情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面試面試。人才引進單位或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申請人進行面試,重點測試申請人的專業水平、適應能力和知識儲備;還可以組織人才簡歷的績效評估。面試前,申請人應提供現單位同意參加我區人才引進的書面意見(附件3)。
5.考察體檢。根據采訪等。,由人才引進單位或主管部門確定考察人選。對擬引進回來的人才進行全面深入考察,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嚴把綜合素質關。按照有關規定,對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是是否依法依規進入企事業單位,“三年兩歷壹身份”,是否存在人員回避。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組織擬重新引進人才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體檢。考察和體檢工作由人才引進單位組織實施。
6.轉崗。考察、體檢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合格者按照審批權限和相關程序辦理人事調動手續;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轉崗。
四。相關政策
1,引進到事業單位,參照原崗位,執行我區事業單位工資補貼和待遇標準。根據職位空缺情況和本單位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職位;人才引進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無空缺的,可不受初次聘用時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數量的限制,直接在相應崗位聘用。引進後人員身份發生變化的,按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待遇。
2、回陵人才符合陵城區人才政策相關規定的,可申請相關待遇。
五、服務期介紹
陵城區最低服務年限為再引進人才辦理入職手續後5年。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陵城區區委組織部、陵城區人社局、陵城區教體局、陵城區衛計局負責解釋。
1.陵城區“人才回註計劃”聯系方式。文件
2、陵城事業單位“人才引進計劃”申請表。docx
3、同意參與“人才引進計劃”的書面意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