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需求靈活的商品才能做到“薄利多銷”。對於薄利多銷的商品,需求的價格彈性必須大於1,需求是彈性的。
因為對於有彈性需求的商品,當商品價格下跌時,需求(銷量)的增加大於價格的減少,所以總收入增加。需求彈性是指商品價格變化1%時,商品需求乘以100的百分比變化。公式如下:需求彈性=商品需求變化百分比/商品價格變化百分比。
當需求彈性大於1時,商品需求增加的百分比大於商品價格下降的百分比。這時候可以通過降低價格,擴大銷量來增加總收入。增加銷售的效果超過了價格下降的負面效果。這就是薄利多銷的理論基礎。
擴展數據
從銷售的商品數量來看,壹般情況下,薄利可以增加商品的銷售數量,但從銷量來看,薄利不壹定增加銷量。這是因為銷量取決於商品的數量和價格。微利銷售時,如果銷售商品數量的增加量小於商品價格的變化量,則微利銷售不快。
例如,當價格下降10%,商品數量增加5%時,銷售量不增加反而減少5%左右。可見“薄利多銷”並不是普遍規律,只是有些商品存在陷阱。
比如,藥品是價格彈性系數小於1的特殊商品,人們不能因為藥價下降而多用藥,也不能因為藥價上漲而少用藥。事實上,以量換價或者薄利多銷都不符合經濟學原理。但是為什麽會發生在我們身上呢?完全是政策導向,不是市場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