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總結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承擔文稿起草、信息、新聞、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接待等工作;牽頭負責局系統政務公開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承擔局機關後勤和局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後勤和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預算科
(三)國庫科
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實施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負責市級財政資金調度;匯總編制市級財政決算和全市財政決算;研究完善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建設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統壹管理市級財政資金賬戶,指導市級財政資金賬戶管理工作。統壹管理市級財政資金賬戶,指導全市財政資金賬戶管理工作;統壹管理市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財政綜合統計和分析工作。
(四)政府采購管理處
擬訂政府采購管理規章制度;執行政府采購政策和上級政府采購職能;管理和監督政府采購活動;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根據市政府授權擬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審批政府采購方式;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和管理工作;組織管理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組織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和管理工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和管理;組織政府采購人員的業務培訓;審核進入市級政府采購市場的供應商資格;建立和管理市級政府采購供應商庫和專家庫;受理政府采購投訴和處理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全市政府采購工作和信息統計分析。
(五)綜合處(非稅收入管理處)
分析預測區域經濟形勢,提出區域調控政策建議;負責非稅收入政策的研究制定、征收管理和考核工作;審核、報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編制年度市級非稅收入和統籌計劃;負責財政票據管理工作;負責市物價局、住房和公積金中心、體育彩票中心、市直機關財務機構的工作。公積金中心、體彩中心、福彩中心等部門預算和財務管理;負責彩票公益金管理和彩票市場監管等工作;負責廉租住房建設資金管理和監督;負責土地出讓收入管理及相關政策研究;負責財政扶持項目資金管理和監督。
(六)稅政法制科
承擔地方稅務部門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政策,研究提出職權範圍內稅收政策調整方案;承擔稅收政策的協調、銜接、審核工作;監督執行稅收法規和政策;開展稅收調查分析;管理減免稅、退稅、退費工作;承擔關稅稅收管理工作;承擔海關稅收管理工作;承擔關稅稅收管理工作。承擔關稅稅收管理相關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管理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政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監督、協調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工作;承擔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七)經濟建設科
研究擬訂本級財政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度和建設項目概算、預(結)算、決算審核辦法;擬訂政府投資項目財政評審的有關管理制度;負責基本建設項目財政投資的結算、竣工財務決算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基本建設專項資金和國債資金的使用;負責擬定市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計劃和計劃執行的財政、財務管理;負責市級城市建設投融資平臺的管理;參與住房保障政策研究工作。負責部門預算管理有關工作和發改、港口、交通、環保、建設、國土等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
(八)工業和貿易發展科
承擔商務、經濟信息、安全生產、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全市企業改革、創新、發展和市級財政支持有關行業的財政政策並承擔相關資金的管理工作;參與研究產業政策和企業改革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內外貿發展的財政政策並承擔相關資金的管理工作;參與研究產業政策和企業改革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內外貿發展的財政政策並承擔有關資金管理工作;落實國家與國有企業的分配政策;組織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決算,收繳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參與擬訂市政府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制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承擔財政扶持項目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等有關工作。
(九)財務處(市利用國外貸款領導小組辦公室)
承擔旅遊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指導和監督旅遊企業財務管理;研究提出支持銀行、證券、保險和新型農村金融組織等各類金融機構發展的金融政策並負責相關資金的管理;承擔農業保險管理相關工作;承擔地方各類金融機構的財務和資產監管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外債管理的政策法規,承擔全市利用國外貸款相關工作。
(十)行政政法處
承擔行政、政法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行政經費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財政支持項目經費的管理和監督;貫徹執行國家政法經費保障政策制度;研究擬訂地方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預算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群眾團體的出國經費,管理非貿易外匯,承擔行政、政法部門統壹著裝的管理工作。
(十壹)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廣播電視新聞、人口和計劃生育、體育、知識產權等方面與部門預算有關的工作;研究擬訂財政支持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改革和發展的政策,提出優化事業支出結構的建議;制定事業經費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教育、科技、文化等系統財務制度;承擔市屬國有文化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財政扶持項目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十二)社會保障處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老幹部、殘聯、紅十字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支出,擬訂相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障資金財政監督工作;負責社會保障資金財政支持項目的財務管理和監督。基金)財務監督工作;負責財政扶持項目資金的管理和監督;負責編制和審核市級社會保障預算草案,負責審核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草案。
(十三)農業(市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的有關政策和資金、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和年度計劃;管理和統籌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負責防汛保安資金的使用、管理;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和財務管理。
(14)政策研究處
圍繞財政中心工作,從事財政理論和政策研究;財政收入、財政體制、政府預算等政策研究,為政府制定正確的財政政策和提高財政管理水平服務。
(15)績效管理科
研究擬訂財政資金績效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研究建立科學合理的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機制和預算績效評價體系;負責研究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標準體系;負責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目標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市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組織指導實施市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績效評價工作;組織指導市級部門(單位)開展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工作;指導縣區開展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工作。
(十六)資產管理處
研究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清查登記辦法,組織實施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研究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調配、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更新、報廢標準,建立健全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承擔市級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核局機關有關處室提出的資產預算;參與擬訂市級事業單位改制政策並負責實施。
(十七)會計處
依法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貫徹執行統壹的會計法、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等法規;指導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高級會計師評審管理和會計代理記賬審批工作;會計從業資格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註冊會計師行業及相關工作;指導會計從業資格登記及相關工作;管理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會計行業及相關工作;指導和推動會計信息化標準的實施。
(十八)監督檢查科(市財政監督檢查局)
牽頭組織協調財政監督檢查工作;擬訂財政監督檢查政策和制度;監督檢查財政、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違反財政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監督局機關各處室在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對財經法規、政策和制度的執行情況;監督局屬單位對財經法規、政策和制度的執行情況;監督局屬單位對財經法規、政策和制度的執行情況。
<>(十八)監督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的財務收支管理;監督局屬單位財務收支管理;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十九)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工作;調查研究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情況,指導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績效考核工作;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表彰活動;制定並實施全市財政系統的各項工活動;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指導縣區財政教育工作。
局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按照有關規定設置紀檢監察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