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規定,妨害藥品管理罪是壹種行為犯,主要指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違反國家規定,妨礙藥品的生產、銷售等經營活動的行為。妨害藥品管理罪屬於公***危險罪,對社會危害性較大。妨害藥品管理罪的主要構成要素包括:違反國家規定;妨礙藥品的生產、銷售等經營活動。具體行為包括非法生產、銷售藥品,生產、銷售偽劣藥品,使用劣質原料生產藥品等。妨害藥品管理罪的刑罰壹般較輕,被判處的刑期壹般不超過3年,但如果構成嚴重情形,刑期最高可達15年,並處罰金、沒收財產等。
妨害藥品管理罪的刑責有哪些情節從重的情況?妨害藥品管理罪的刑責有以下情節從重的情況,包括:生產、銷售的藥品屬於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或者其他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藥品;造成嚴重後果;非法生產、銷售的數量較大等。
妨害藥品管理罪是壹種行為犯,涉及到藥品的生產、銷售等經營活動。該罪行為社會危害性較大,需要依法認真懲治。對於違反國家規定,妨礙藥品經營活動的人員,應當嚴格處罰,以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四十二條 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劣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