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駕駛證載明的條件。經考核合格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符合駕駛證條件並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核發來華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電子駕駛證是指駕駛員只需要打開手機,顯示二維碼,要求交警用移動警務系統“掃描”,就可以獲取駕駛員和車輛的所有信息,輕松完成檢查。
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條機動車駕駛培訓實行社會化,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駕駛培訓學校和駕駛培訓課程進行備案管理,加強對駕駛培訓活動的監管,其中專門的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和駕駛培訓課程由農業(農機)主管部門進行監督管理。
駕駛培訓學校和駕駛培訓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學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駕駛技能培訓,確保培訓質量。
任何國家機關和駕駛培訓、考試主管部門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第二十壹條駕駛人在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認真檢查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零部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存在安全隱患的機動車。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準駕駛機動車。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