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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方便門診

方便廣大慢性病患者就醫,很多醫院都設立了“方便門診”。所謂“方便門診”,顧名思義,就是為了能解廣大患者燃眉之急,給患者看病帶來方便而設立的門診。

在方便門診成立之初,我們看到確實給市民帶來了很多便利,也保障了就醫安全,至少比人們在外面藥房隨便買藥安全的多,不會出現假藥的情況。但是隨著“方便門診”的普遍推廣。

擴展資料:

方便門診究竟能做些什麽?

工作範圍:

1、開具各種常規化驗單。如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肝功能、腎功能、血糖、血脂、腫瘤標誌物、甲狀腺功能等。

2、開具各種常規檢查單。如X線檢查、CT、心電圖、B超(除產科B超及婦科陰道B超)以及醫生建議復查的MRI檢查(須出示病歷本)等。

3、開具常規處方。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需長期服藥的慢性病復診病人開具常規處方(首次開藥請到門診醫生處就診)。

工作要求:

1、方便門診的醫師須在患者持有相關疾病就診病歷資料情況下,按照原病歷上註明的口服藥品和服用劑量開具處方。醫師須在病歷上記錄開藥日期,並註明“方便門診取藥”字樣,但不書寫病情和體格檢查記錄。

2、方便門診的醫師不得開具肌肉註射、靜脈註射藥品處方以及輸液治療和透析治療等;不得開具第壹、二類精神類藥品、麻醉類藥品、激素類藥品、抗腫瘤藥物、生物制品、抗排異藥品、免疫抑制劑等;不得開具專業性很強的特殊用藥物,如強心藥、抗心律失常藥、抗凝藥及中藥湯劑。

3、方便門診的醫師不負責開具檢驗、檢查申請單,有需要進壹步檢驗、檢查的患者應當建議其到相應專科就診。

4、方便門診接待同壹患者同壹疾病三個月內連續取藥不得超過三次,連續取藥三次後的患者須到相應專科門診復診。

人民網-“方便門診”要有替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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