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程序
適用範圍
從事藥品生產的各級人員
依據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加強藥品生產企業實施GMP人員培訓教育工作的通知》
報考條件
必須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或相當學歷)文化程度.
考核內容及方式
1,考核內容
《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專業知識和各崗位操作職能.質量檢驗人員統壹采用《廣東省藥品檢驗標準操作培訓教材》.
2,考核形式
(1)藥品檢驗專業基礎理論培訓可根據各生產企業的實際情況和從事藥品檢驗人員的水平,采取自行組織或自學的方法進行,考試由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壹組織,考核不合格者必須重新培訓.
實際操作技能的考核以常用的基本操作為主,選擇1-2個操作項目進行實際操作來評定檢驗人員的標準操作及實驗結果處理.
(2)經專業基礎理論和實際操作技能兩項考核合格後才能發證上崗,未通過其中任何壹項者當年允許補考壹次.經補考仍不合格者,建議企業調離本崗位.
(3)除質量檢驗人員外,其他各級崗位人員可結合各生產企業實際,由各生產企業自行組織培訓和考核,考核結果由各市醫藥培訓中心報省醫藥教育中心備案.
報名需提交材料
1,《崗位培訓考核登記表》壹份;
2,學歷證,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原件審核完畢退回);
3,近期正面免冠大壹寸黑白,彩色相片各2張;
4,除藥品質量檢驗人員,其余不須參加統壹考核的人員,單位須提供培訓,考核的相關材料.
六,經考核合格者統壹由職業技能鑒定站上報省醫藥教育中心核發GMP崗位證書,作為GMP認證的條件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