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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藥師的考試

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由國家人事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同負責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 考試每年舉行壹次,考試時間壹般安排在10月中旬,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兩個半小時。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2015年執業藥師將在10月17、18日兩天進行。具體科目及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2015年10月17日 上午 09:00 - 11:30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壹)

2015年10月17日 下午 14:00 - 16:30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2015年10月18日 上午 09:00 - 11:30藥事管理與法規

2015年10月18日 下午 14:00 - 16:30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壹、考試性質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屬於職業準入考試,凡符合條件經過本考試並成績合格者,國家發給《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表明其具備執業藥師的學識、技術和能力。本資格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二、考試目的為了實行對藥學技術人員的職業準入控制,科學、公正、客觀地評價和選拔人才,全面提高藥學技術人員的素質,建設壹支既有專業知識和實際能力,又有藥事管理和法規知識、能嚴格依法執業的藥師隊伍,以確保藥品質量、保障人民用藥的安全有效,國家實行執業藥師資格制度。

三、考試時間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每年10月舉行壹次,分為四個半天進行,時間每場2.5小時。

四、考試方法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大綱、統壹命題、統壹組織的考試制度。考試方法為筆試(閉卷)。試題類型全部為選擇題,應考人員的固定的答案中選擇正確的、最佳的答案,填寫在專門設計的答題卡上,無需作解釋和論述。

五、考試科目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分為四個科目: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壹)、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其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為執業藥師***同考試科目;

藥學專業知識(壹)、藥學專業知識(二)和西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為西藥學類考試科目;

中藥學專業知識(壹)、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和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為中藥學類考試科目。

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的人員,可根據所從事的專業,選擇藥學類或中藥學類考試科目。

藥學專業知識(壹)為藥理學、藥物分析,藥學專業知識(二)為藥劑學、藥物化學;

中藥學專業知識(壹)為中藥學、中藥藥劑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為中藥鑒定學、中藥化學;

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除按照考試大綱要求外,每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前,國家頒布的新法律、法規、規章,如納入考試範圍,以當年國家主管部門的通知為準。

六、考試要求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各科考試大綱的內容,均按掌握、熟悉、了解三個層次要求。在考試內容中,掌握部分約占60%,熟悉部分約占30%,了解部分約占10%.四個科目單獨考試,單獨計分,每份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以兩年為壹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凡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壹者,均可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壹)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

(二)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5年。

(三)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四)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五)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壹般在每年的4-7月份左右,具體時間由當地人事考試中心公布。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現已全部采用網上報名,考場須設在省轄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專員公署所在城市。應試人員憑考試通知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請考生留意當地報紙、電臺、人事考試部門發布的通知。

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準考證打印時間及方法

根據我國執業藥師報考工作通知規定,參加執業藥師考試的考生可於考前壹周登錄地方考試網站,用A4紙自行打印準考證(黑白、彩色均可)。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軍人可持軍官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

根據200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壹、合格標準 專業名稱 科目名稱 試卷滿分 合格標準 執業藥師 藥事管理與法規 120 72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120 72 藥學專業知識(壹) 120 72 藥學專業知識(二) 120 72 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120 72 中藥學專業知識(壹) 120 72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20 72 二、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各專業考試成績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後,與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並將核準後的數據,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於12月20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相應專業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並抓緊做好相應專業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後期的各項工作。 免試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壹)、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3.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壹個年度內通過考試。

4.免試人員的資格條件,由各市人事局職稱部門負責審查。

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免試《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壹)》、《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兩個科目的考試: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二)在本年度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中,對各單位在藥學(中藥學)崗位上工作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免試部分科目,只參加《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壹個科目的考試:

1.1988年底以前,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大專學歷,連續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0年,並按國家統壹規定評聘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2.1990年底以前,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大學本科學歷,連續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工作滿8年,並按國家統壹規定評聘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3.1999年4月1日以前,在藥學(中藥學)專業崗位上工作,按國家統壹規定評聘為藥學(中藥學)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規定兩年為壹個考試周期。即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例如:應試人員於當年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有兩個科目的考試成績合格;第二年須參加另外兩個科目的考試,若成績合格則視為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若其中有壹個科目考試成績不合格,則第三年只承認第二年考試中合格科目的成績,另外三個科目須重新參加考試,如此滾動。參加部分免試科目的人員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各科考試內容均分為掌握、熟悉、了解三個層次。在考卷中,掌握部分約占60%,熟悉部分約占30%,了解部分約占10%.各科單獨考試,單獨計分,每份試卷滿分為100分。 2014年執業藥師考試用書變動較2013年用書變動如下

壹、2014年《藥事管理與法規》教材與2013年相比,變化不大,僅有兩處微小變動,詳細變化內容如下:

1.P18增加對新版GSP進行了簡要介紹。

2.P21增加對《中國藥典》2010年版增補本進行了簡要介紹。

二、2014年《中藥專業知識二》教材與2013年相比,詳細變化內容如下:  1.P53將“除蟲菊酯類農藥殘留量的測定”改為“擬除蟲菊酯類農藥殘留量的測定”。

2.P53增加部分“二氧化硫的檢測”中對藥材及飲片等殘留量的規定。

3.P64增加“熟大黃”的性狀鑒別,寫明為呈不規則的塊片及斷面中間隱約可見放射狀紋理。

4.P65增加大黃質量評價中“含量測定”總蒽醌和遊離蒽醌的規定。

5.P68增加“牛膝”的安全性檢測。

6.P69增加“商陸”真實性鑒定中“垂序商陸”的顯微鑒定。

7.P70刪除“太子參”質量評價中的含量測定。

8.P74刪除“附子”質量評價中的“苯甲酰新烏頭原堿、苯甲酰烏頭原堿、苯甲酰次烏頭原堿”的相關內容。

9.P75增加“白芍”安全性檢測的二氧化硫殘留量。

10.P77增加“黃連”理化鑒別中“萸黃連”的相關檢查:“黃連”質量評價中含量測定雅連及雲連的相關要求。

11.P78增加“北豆根”質量評價中浸出物和含量測定的內容。

12.P105刪除“丹參”理化鑒別中薄層色譜鑒別的第二小點內容。

13.P113增加“黨參”的安全性檢測。

14.P115增加“川木香”質量評價中的含量測定。

15.P116增加“白術”的 安全性測定。

16.P125增加“川貝母”理化鑒別的聚合酶鏈式反應-限制性內切酶長度多態性方法。

17.P145刪除蘇木質量評價中的含量測定。

18.P166淫羊藿附中巫山淫羊藿性狀鑒別,將“二回三出復葉”改為“三出復葉”。

19.P192增加“補骨脂”真實性鑒定中飲片補骨脂的說明。

20.P193增加“吳茱萸”真實性鑒定中飲片吳茱萸的說明。

21.P195增加“酸棗仁”真實性鑒定中飲片酸棗仁的說明。

22.P229增加“靈芝”理化鑒別中以半乳糖對照品等的鑒別方法。

三、2014年《藥學專業知識壹》教材與2013年相比,詳細變化內容如下:

1.P410更改阿司匹林片、腸溶片的規格,增加“0.1g”。

2.P425更改鹽酸利多卡因的分子中檢查按照2010版第壹增補本藥典進行補充說明。

3.P455更改硫酸阿托品制劑的分析中《中國藥典》收載劑型的調整。

4.P491更改頭孢羥氨芐制劑的分析中《中國藥典》收載劑型的調整。 執業藥師考試教材選擇

報考藥學專業的考生1、2、3、4四個科目;

報考中藥學專業考生1、5、6、7四個科目。

2011年執業藥師考試大綱已發布,與2010年執業藥師考試大綱相比,有以下幾大新變化:

壹、中藥部分

中藥學專業知識(壹)

1.中藥學部分

與舊大綱相比,新大綱增加了兩項要求:

(1)中藥功效的認定、表述與分類,主治病證。

(2)96種較常用中藥的藥性(包括有毒與無毒)、功效、特殊用量用法及使用註意。

此外,舊大綱要求掌握120種常用中藥的藥性(包括有毒與無毒)、功效、主治病證、特殊用量用法、使用註意,與功效相似藥物的異同點。新大綱則要求掌握124種常用中藥的藥性(包括有毒與無毒)、功效、主治病證、特殊用量用法、使用註意,與功效相似藥物的異同點。

2011年新大綱增加的藥物如西河柳、浮萍、木賊、密蒙花、谷精草、半枝蓮、草果、路路通等。

2.中藥藥劑學(含中藥炮制學)部分

中藥藥劑學在主要方面的要求沒有大的變化,但在細節上也有了很多改動,增加了壹些新的要求,如口服溶液劑、混懸劑、乳劑的質量要求與檢查。

中藥炮制學的要求變為:

(1)中藥制劑配伍變化的基本理論知識。

(2)中藥炮制的基本理論知識,常用炮制方法、輔料及其應用要點。

(3)常用中藥飲片質量要求、炮制作用及應用。

在具體的細節上有些說法進行了壹些變更,但基本內容沒有變化。

舊大綱: (七)水飛法 水飛的目的、方法及作用 朱砂的炮制方法、註意事項與炮制作用 新大綱: (七)水飛 朱砂 炮制方法、註意事項與炮制作用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中藥鑒定學

(1)總論部分:2011年新大綱增加了研究和制定中藥規範化質量標準、古代中藥鑒定知識與本草著作、藥材的品種、種植與栽培。尤其要註意的是,在2011年的考試大綱中,增加了2010年版《中藥藥典》中與藥材鑒定相關的內容,這部分內容在2011年教材和大綱的總論部分占據壹定的分值,不可忽視,新版教材和大綱,更重視中藥真實性鑒定、安全性檢測以及中藥的質量評價。

(2)各論部分:增添了很多藥物,註重了藥材與藥材,混淆藥材之間的對比鑒定要點。每味藥物的鑒別要點,均按照新版藥典進行了相應的變更,比如新版大綱將性狀鑒別更改為真實性鑒定,毒性成分更改為安全性檢測,理化鑒定更改為質量評價,並更詳細的區分了經驗鑒別、吸光度、浸出物以及含量測定等。

新增加的藥材有藏菖蒲、山麥冬、山藥、川射幹、合歡皮、鶴虱、鐵皮石斛、香薷、艾片、冰片、雞內金等等。有些藥物更是要求除熟記本身的藥材鑒別要點以外,還要對其偽品的鑒別要點進行熟記。性狀相似易混淆中藥的鑒別,是新增加的內容,亦是難點重點內容。

2.中藥化學

2011年新版考試大綱與2010年相比,總論部分增加了色譜法和波譜聯用法在質量控制中的作用,各論部分按照章節的特點分別增加了新藥典中的質量控制成分、中藥在使用過程中應註意的問題,比如貯存保管等。根據新版大綱我們不難看出,中藥化學考試中,更註重對藥材實例的考核,按照新版藥典,進行了壹些更正,貼近我們日常的工作,增加常用中藥材中所含有化學成分及其提取分離、結構測定和重點生物活性,使用時的註意事項和相關的質量控制成分的考核,新增加的內容,是難點重點內容。

中藥綜合知識與技能部分

2011年新版考試大綱與2010年相比,中醫基礎理論部分,相對於體質、診斷基礎以及常見病的辯證論治舉例中均進行了更改並刪減了三個常見病。

民族醫藥部分,藏醫和七素與三根的關系,也有相應的變化。

檢驗部分,是整門中藥綜合中,變化最多和最大的,無論是數值、還是臨床的檢驗結果都進行了變更,增加了尿澱粉酶、糞便細胞顯微鏡檢查、血生化檢查、血糖、糖化血紅蛋白的檢驗結果等等。

中藥的調劑和藥物服務,相對來說變化比較小,按照新版藥典的要求,進行了簡單的調整,但是在貯藏和養護中,新增加了貯藏項下對各名詞術語的規定。

中藥綜合中,對於考試中占30分以上的非處方藥,2011年新大綱完全依照2010版中國藥典,進行了“換血性”大調整。

對於特殊人群的用藥、中藥的不良反應以及醫療器械基本知識,2011年新大綱則做了簡要調整,常用有毒中藥的反應和基本救治原則是變化最大的部分,考生應當尤其重視。

二、西藥部分

藥學專業知識(壹)

1.藥理學

(1)將原大綱中第三單元“傳出神經系統藥物”與第四章“中樞神經系統藥物”合並為壹個單元,命名為“神經系統藥物”。

(2)將原大綱中“影響免疫功能藥物”調整為“其他類藥物”。

(3)部分章節的名稱有所變動,比如:原“精神藥物”變為“抗精神失常藥”,原“心境穩定劑”變為“抗躁狂癥藥”等等。

(4)2011年考試大綱增加或刪除了壹些藥物,但總體來說,實質性的變化不大,新增的內容是我們需要重點復習的。

2.藥物分析

整體觀之,《藥物分析》除新增了兩大內容以外,其他內容沒有太大的變化,考生應當重點掌握好前幾章的基礎內容。

(1)2011年考試大綱由原來的七個單元變更為九個單元,新增了兩大內容,即“滴定分析法”與“體內藥物分析法”。

(2)在舊大綱的基礎上,新大綱增加了壹些幫助考生理解的基礎知識,比如“色譜法基礎”。

(3)新增了幾種藥物的分析,比如“氟康唑”、“左旋糖酐40”等等。

藥學專業知識(二)

1.藥劑學

總體來說沒有太大變化,某些章節變更。

(1)相對於其它科目來說,藥劑學的變化要少些。有些章節新增了壹些內容,例如第八章“註射劑部分”新增了“輸液和分類與質量要求”、“葡萄糖輸液的處方分析、制備工藝及操作要點”;第九章“液體制劑部分”新增了“液體制劑的矯味與著色”。

(2)緒論部分刪除了對“不同分類方法所涉及到的劑型”的內容的介紹,“散劑”壹章中刪除了“影響篩分的因素及粉末分等”的介紹。

2.藥物化學

《藥物化學》重點考察的仍然是每類藥物的分類、結構、作用機制,有些藥物的作用特點和副作用也要重點把握。總體來講,大綱變化比較大,考生應當註意壹下。

(1)大綱中沒有了對“總論”的要求。

(2)2011年的考試大綱尤其重視代表藥物,每壹章都增加了壹系列代表藥物。(變化較大,考生請參照問學網執業藥師頻道的大綱具體內容)。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有些章節的名稱有所改變,但是介紹的內容沒有變化,最大的變化在第四章和第五章。第四章中“常見疾病的自我藥療”中的疾病數從12種增加到了14種,新增的2種分別是“過敏性鼻炎的藥療”和“陰道炎的藥療”;第五章中把舊大綱中10種疾病的藥物治療變更為12種疾病的藥物治療。刪除了對腦卒中的介紹。而增加了痛風、慢性阻塞性肺病和抑郁癥的治療介紹。

藥事管理與法規

藥事管理與法規的變化很大。從整體架構上來講,2011年的考試大綱由原來的三大部分調整為兩大部分,舊大綱中的第三大部分“藥學職業道德”被放在“藥事管理相關專業知識”下面。每壹部分都新增了壹些法條,例如中藥管理部分增加了《國務院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幹意見》對中藥管理的規定。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中增加了基本藥物的電子監管規定。法規中還增加了藥品標準的內容。

執業藥師與藥師區別

執業藥師:是從業資格,指經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壹種從事藥學執業工作的資格準入性考試),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登記取得《執業藥師註冊證》,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中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也可以這樣理解:通過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並經執業註冊的藥師稱執業藥師,具體也分執業中藥師、執業西藥師。職稱等級相當於醫療機構的中級職稱,用人單位可以聘用從事中級職稱級別的質量管理工作,並享受相應的待遇。國家規定的是零售藥店必須配備駐店藥師,在壹些大中型城市要求駐店藥師必須具有執業藥師資格

藥師:是屬於職稱,藥師具體按專業不同分中藥師、(西)藥師,中藥師與西藥師都是藥師,待遇都壹樣,只不過具體的專業不同。所謂的初級指的是職稱,職稱級別:初級、中級、副高、正高。中藥師的晉升次序是:中藥師、主管中藥師、副主任中藥師、主任中藥師。(西)藥師的晉升次序是:西藥師、主管西藥師、副主任西藥師、主任西藥師。中藥師與西藥師都屬於初級職稱。上下級藥師之間在業務技術上有指導關系。*** [執業藥師是指經全國統壹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登記取得《執業藥師註冊證》,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中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藥學技術人員是指具有藥學專業知識,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稱並從事藥學工作的技術人員。執業藥師是藥學技術人員的壹部分,藥學技術人員不壹定是執業藥師,但執業藥師壹定是藥學技術人員。 據統計,從2004年起,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和實際參考人數連年出現較大幅度下降,2010年~2013年這近3年參考人數分別為113767人、91370人、84407人。

2006年全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人數為105838人,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為84407人,合格人數為14174人,合格率為16.79%.

到2006年底,全國***有143681人取得執業藥師資格,其中藥學類96859人,西藥學類46822人。

2008年,據不完全統計,21.8萬人報名參加了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人數是我國實行執業藥師資格制度以來最多的壹年。

據了解,隨著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即將實施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的逐步推行,執業藥師將在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領域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這兩年來報考執業藥師資格的人數大幅上升。

到2020年,我國執業藥師估計有28萬人,但是根本無法滿足公眾迫切而巨大的需要,中國人民要再等待50年才能普遍享受到執業藥師提供的高水平、高質量的藥學服務和藥學保健關懷。急需刺激執業藥師隊伍迅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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