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使用社保卡買藥時,從其醫保賬戶中的個人賬戶中扣除資金。我國《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日常生活中,生病是不可避免的,我們經常會有看病買藥的需求,這些都會用到我們的醫保。
第壹,醫保卡買藥的錢都花在哪裏了?
壹般情況下,我們用個人賬戶裏的資金來買藥。
(1)個人賬戶:用於門診和急診醫療費用;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應由個人按比例負擔的醫療費用。
(2)統籌賬戶:住院醫療費用;急診搶救觀察和收入住院治療的,住院觀察前7天內的醫療費用;惡性腫瘤放化療、腎透析、腎移植術後服用抗排異藥物的門診醫療費用。
所以社保卡買藥用的錢是醫保賬戶裏個人賬戶裏的資金。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按基本醫療保險建立,專門用於儲存參保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和用人單位按壹定比例撥付的資金。它是壹個記錄醫療消費的專用賬戶,裏面的資金可以用來支付看病和自付藥費。
第二,我們個人賬戶裏的資金是員工繳納的費用,單位繳納的費用會納入統籌賬戶。
但需要註意的是,我們只能用醫保卡在指定藥店買藥,並不是所有的藥都可以用醫保卡報銷。
持醫保卡在藥店購藥有以下規定:藥品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等範圍內的,參保人員可直接與藥品經營單位結算;但超過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被保險人承擔。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