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快遞外賣 ,重在嚴管企業。
“加大快遞外賣的秩序整治力度,嚴查嚴管配送員闖紅燈、逆行、占用機動車道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對負有交通事故責任、多次嚴重違法的,納入失信記錄,督促企業落實清退和禁入措施。”近日,公安部交管局會同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召開全國公安交管部門視頻會,對快遞外賣行業電動自行車的交通管理提出明確要求。
針對外賣配送員交通違法現象,很多城市積極采取治理措施。其中,深圳治理措施最為嚴厲——外賣配送員第三次交通違法被交警查處,將被辭退,並在相當壹段時間內行業禁入。此次,有關部門也提出,多次嚴重交通違法的配送員全行業禁入。這或許意味著“行業禁入”將從深圳擴展到全國,成為治理外賣配送員交通亂象之利器。
值得註意的是,壹直以來治理外賣配送員交通違法的重點沒有放在企業身上。雖然深圳規定,壹人涉傷亡交通事故,網點全體員工停工,對企業有壹定影響;對於車均違法率排名前三的企業,深圳交警將約談企業負責人,但筆者以為,對於企業的這些治理措施有點溫柔,而造成外賣配送員屢屢交通違法的“罪魁禍首”恰恰是外賣企業。
表面上看,外賣配送員是交通違法的直接責任人,但實際上,是企業相關制度機制變相逼迫配送員交通違法。譬如,由於企業對送餐時間限制太死,配送員壹旦超時被投訴,不但不掙錢還會被扣錢。這種情況下,配送員為了保障收入就會趕時間,容易出現交通違法。有配送員就壹針見血地指出,“外賣平臺設計的管理機制有缺陷”。
雖說外賣配送企業有超時申訴機制,但據說取證比較難,所以對配送員意義有限,配送員只能趕時間爭取不超時。當企業逼著配送員趕時間送餐,交管部門又提出“行業禁入”,對配送員來說要麽少掙錢或者不掙錢,要麽冒險違章被查後轉行,吃虧的都是配送員。唯有引導、倒逼企業改進自身管理機制,才能減少配送員交通違法。
實際上,配送員交通違法是“標”,企業管理不當是“本”。“標”當然要治,但治本更有效果。鑒於配送員交通違法是壹種行業現象、全國現象,可考慮在全國範圍內掀起壹場治理風暴,以徹底糾正行業、企業、配送員對交通法規的漠視。在此基礎上建立長效治理機制。但治理要抓重點,甚至不妨對交通違法嚴重的企業實施行業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