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幫助推動經濟發展。幫助所駐村查找影響和制約發展的突出問題,理清發展思路,找準發展路子,制定壹個發展規劃,並經黨員大會和村民代表討論後報所屬鄉鎮黨委政府批準備案。協調落實壹個基礎設施、增收富民等項目。引導農民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打造壹個產業,幫扶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
(三)幫助改善民生。幫助農村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基礎農業建設,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辦惠民利民實事好事。通過結對幫扶,每名駐村幹部至少幫助壹戶特殊家庭,為基層群眾解決壹批現實困難和問題。通過送政策、送技術、送項目、送服務等幫助搞好生產,拓寬增收致富渠道,密切黨群幹群關系。
(四)幫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開展群眾走訪、矛盾糾紛排查,了解掌握當地存在的社會矛盾和群眾關註的熱點問題。配合鄉鎮、村妥善處理農村突出性事件,引導群眾理性合法表達利益訴求,解決群眾實際困難和問題。幫助建立維穩工作組相關機制,做到“問題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村無刑事治安案件、無集體上訪。
(五)幫助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幫助指導抓好村級班子換屆選舉,選好配強村級領導班子。幫助實施“黨員創業帶富工程”提高農村黨員帶頭致富、帶領群眾***同致富的能力。幫助引進發展項目,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幫助制定黨員發展計劃,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幫助建立健全黨組織進位、黨員晉星機制,黨員承諾踐諾機制。幫助開展“壹事壹議”和黨務、村務公開等,完善村級組織工作民主議事等制度。幫助村級按照“五好”黨組織要求和黨建示範點“七個壹”標準抓好黨建示範點創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