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辦法落實各項措施,所在鎮黨委書記、鎮長負領導責任,村書記、主任負直接責任。
2.繼續加強村管控,原則上只保留壹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出入口,憑核酸檢測標識貼辦理出入通行證。嚴格限制人員聚集,非必要不出行,原則上小區之間、村莊之間人員不流動。出入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嚴格落實戴口罩、測溫、掃碼,服從和配合村工作人員的管理。未經登記審核的外來車輛壹律不準進入村,快遞、外賣、商販等實行無接觸配送。
3.村繼續暫停聚會、聚餐、文體活動等群眾聚集活動。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居民要第壹時間原地靜止向村報告,並由專人就近引導至指定發熱門診就診,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交通工具。
4.封控區和管控區繼續實行分級分類管控,嚴格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居家隔離人員及***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員和居家健康監測人員均要嚴格落實足不出戶、單人單間、單獨居住、獨立衛生間起居生活。村工作人員做好服務保障。
5.確需入返文昌湖人員,必須提前壹天向村如實報備,獲準後方可返文昌湖。村、網格員負責落地排查,查驗行程碼、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填寫外來人員登記表並報鎮政府,確保做到人數、位置查清,管控到位。省外入返文昌湖人員需持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無陰性證明壹律不得進入村,抵達後24小時內進行壹次核酸檢測,由村督促落實並上報鎮政府。對推送的重點人員及關聯人員,第壹時間落實村原地靜止管控措施,並配合做好隔離轉運工作。對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入文昌湖人員,進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在第1天、第3天、第7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如有發現未報備人員,提倡群眾積極向村提供相關線索。
6.村內的超市、商販攤點等商業設施和經營場所嚴格執行登記、測溫、驗碼、戴口罩,嚴格限制人員流量,確保不滯留、不聚集,並規範做好消殺工作。
7.村衛生室發現可疑患者,2小時內報告鎮衛生院,由村委會負責追蹤管理。鎮衛生院負責采集樣本和送檢周村區疾控中心,並協助做好轉診等工作。
8.藥店對有發熱等癥狀和購買四類藥品的人員,進行實名登記並告知其到發熱門診就診。發現購買退燒藥、抗感染等藥物的患者後2小時內報告轄區內鎮衛生院。
9.全員開展“戰疫情、優環境、保健康”城鄉環境大掃除大消殺專項行動,人人參與、群防群控。持續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定期做好預防性消毒消殺和記錄工作,全面阻斷病毒傳播途徑。
10.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置不服從管理、造謠傳謠、尋釁滋事等擾亂疫情防控秩序的行為。對於違反規定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文昌湖區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