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藥品生產驗證包括廠房、設施設備安裝確認、運行確認、性能確認和產品驗證。
2、產品生產工藝和關鍵設施設備應按驗證方案進行驗證。當影響產品質量的主要因素,如工藝流程、質量控制方法、主要原材料、主要生產設備等發生變化,以及生產壹定時期後,應進行驗證。
3、應根據驗證對象的驗證項目,制定驗證方案,並組織實施。驗證工作完成後應寫出驗證報告,由驗證工作負責人審查批準。
4、審定過程中的數據根據分析內容應以文件形式歸檔保存。審定文檔應包括審定方案、審定報告、評價與建議、審批人等。
5、藥品生產工藝的驗證必須包括:
a)空氣凈化系統
b)工藝用水及其變化情況
c)設備清洗情況
d)主要原料變化情況
e)滅菌設備和液體過濾及灌封(分裝)系統。(適用於無菌藥品生產工藝的驗證)
GMP 驗證涉及的內容
i. 確認產品設計;
ii.確認產品設計;
ii.確認組織和人員的質量;
iii.工廠、設施和設備屬性的確認;
iv.確認符合質量標準的材料;
v.確認軟件。.
申請藥品 GMP 認證應提交的資料
申請藥品 GMP 認證的藥品生產企業應填寫《藥品 GMP 認證申請表》壹式兩份,並按規定提交以下資料。
(壹)《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副本);
(二)藥品生產管理和質量管理自查情況(包括企業概況、GMP實施情況和培訓情況);
(三)藥品生產企業(車間)負責人文化程度檢查人員登記表;高、中、初級技術人員比例表;
(四)藥品生產企業(車間)生產組織機構圖(包括組織部門、部門負責人的職能及相互關系);
(五)藥品生產企業(車間)生產的所有劑型、品種情況表;
(六)藥品生產企業(車間)的環境條件、倉儲及總平面布置圖;
(七)藥品生產車間概況及工藝布置圖(包括更衣室、盥洗室、人流、物流通道、風閘等。,並標明空氣潔凈度等級);
(八)生產劑型或品種的工藝流程圖,並標明主要工藝控制點;
(九)藥品生產企業(車間)的關鍵工序、主要設備的檢定情況及檢驗儀器、儀表的校驗情況;
(十)藥品生產企業(車間)生產管理、質量管理文件目錄。
新開辦藥品生產企業(車間)申請GMP認證,除提交第2項至第10項規定的資料外,還需提交開辦藥品生產企業(車間)的立項批準文件和擬生產品種或劑型的三批試生產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