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通常指的是糖皮質激素,能降低毛細血管通透性,減少滲出和細胞浸潤,具有抗炎、抗過敏、免疫抑制和抗增殖作用。因此,糖皮質激素制成的外用軟膏和乳膏廣泛用於皮膚科。糖皮質激素軟膏根據作用強度可分為四類。常用藥物分類常用藥物名稱代表藥物低效氫化可的松、潑尼松龍、甲潑尼龍四環素潑尼松眼膏中效曲安奈德、丙酸倍氯米松、糠酸莫米松、曲安奈德、地塞米松、丁酸氯倍他松、皮炎平高效倍他米松戊酸酯、二丙酸倍他米松、扶松、易氯氟松、強氯氟松丙酸氯倍他索、氯米松、醋酸地氟米松和索康激素軟膏雖有好所以外用皮質類固醇不能亂用,最好在皮膚科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常見適應癥如下:分類低效~中效糖皮質激素中效~強糖皮質激素適應癥:蟲咬、燙傷、過敏性皮炎、濕疹、白癜風、扁平苔蘚、瘙癢、面部及外陰皮損、斑禿如多形性日光疹、汗皰、皮炎、急性放射性皮炎、銀屑病、紅皮病、結節病、水皰病、環狀肉芽腫、玫瑰。很多患者對此並不是很了解,濫用激素軟膏往往會適得其反,加重病情。此外,壹些藥品生產企業過分強調療效,導致消費者忽視其副作用,在觀念上形成諸多誤區:誤區壹:激素軟膏是治療皮膚病的靈丹妙藥。由於激素為免疫抑制藥物,可誘發或加重感染,故不適用於病毒性、細菌性、真菌性皮膚病。比如單純皰疹、皮膚結核、痤瘡、毛囊炎、足癬、體癬、股癬等皮膚病都不能用,否則只會加重病情,延誤治療。誤區二:激素軟膏可以長期使用。激素軟膏可以長期大量使用。皮膚萎縮、變薄、毛細血管擴張、皮膚潮紅或瘀點、皮膚幹燥、皮膚變黑或魚鱗病樣改變,以及脫發、多毛癥、激素性痤瘡等。可以發生在應用現場。長期外用大量激素軟膏可通過皮膚吸收引起全身副作用。很多人患有骨質疏松等疾病,嚴重時甚至會出現自發性骨折。長期使用激素還可誘發或加重感染,使感染病竈擴散、加重。壹些患者因此誘發胃和十二指腸潰瘍,導致出血和潰瘍穿孔。還有的誘發青光眼、白內障等。誤區三:兒童和老人可以使用激素藥膏。嬰幼兒和兒童的體表面積比較大,所以對激素的反應比成人更敏感。因此,嬰幼兒應盡可能減少藥物用量,只使用低效或不含激素的藥膏。老年慢性病患者慎用激素類藥膏,尤其是高血壓、糖尿病、心力衰竭、癲癇、精神病患者,尤其不宜過多使用此類藥物。誤區四:長期使用外用皮質類固醇的患者,可出現習慣性依賴或成癮,長期使用後無法突然停藥。長期使用皮質類固醇軟膏後,機體腎上腺皮質的正常功能受到抑制,壹旦突然停藥,可因激素分泌不足而加重病情。因此,長期使用皮質類固醇軟膏後,如需停藥,應逐漸減少劑量,直至完全停藥。誤區五:激素軟膏可以塗在臉上,曾經讓很多長紅疹的女性面部皮膚變得光滑,於是以為激素軟膏也可以用來護膚,每天塗在臉上。眾所周知,如果長期使用含有激素的藥膏,不僅會損害容貌,還會加速皮膚衰老。所以,不要隨便用含激素的藥膏,以免損害自己的美麗。此外,面部出現脂溢性皮炎、酒渣鼻、痤瘡等常見皮膚病時,部分患者不就醫自行塗抹激素軟膏。起初,由於激素的抗炎和免疫抑制作用,病情被暫時掩蓋。壹旦停藥,病情會迅速惡化,甚至形成越來越嚴重的惡性循環,形成所謂的“激素性皮炎”。誤區六:孕婦不能口服或註射激素,但可以塗抹激素。孕早期禁止使用激素軟膏。孕婦常有多種皮膚病,如妊娠皰疹、妊娠性癢疹、妊娠性蕁麻疹等。病程可長達數月,產後病情可自行緩解。分娩後,孕婦也可在醫生指導下酌情選擇口服和外用中間皮質類固醇,但禁止長期大量用藥。激素藥膏不能誤用,不能濫用,但不代表不能用。在應用中應嚴格掌握用藥指征。壹般來說,在治療初期,可采用高效皮質類固醇外用,如地塞米松、倍他米松、曲安奈德、復松等。,病情好轉後,可外用低效皮質類固醇,如氫化可的松。這樣可以有效防止不良反應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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