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服務管理單位:
落實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實行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執行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配送和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執行。落實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和基金監督管理制度,落實醫療保險基金風險識別、預警和防控機制,制定應對預案。對納入醫療保障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的違法行為。
醫療安全管理股:
落實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政策。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實行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落實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實行動態調整機制。落實定點醫療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等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負責全縣定點醫療保險機構的資格確認和監督管理。實施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共同推進分級診療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建立健全定點醫療服務評價制度和信息公開制度。組織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技術的經濟評價。負責醫療保障管理。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議、機要、檔案等機關的日常運行和黨群工作。承辦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政府機關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合作交流、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服務、政府機關預決算、政府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醫療保障工作計劃。承擔全縣醫療保險相關數據的管理、統計分析和精算工作,實施醫療保險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審查匯總全縣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的預決算草案。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