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看病總共花了25000元,報銷的公式是這樣的:(25000-起付線-自費部分)*40%,如果自費部分占的比例很大,其報銷的藥費金額就不多。(40%是壹個假設值,容易理解,實際比例在30%之間----75%,但根據妳的描述是在新橋醫院,醫院等級:三級甲等,比例不會太高,壹級起付線1000,報銷比例30%;二級起付線1000,報銷比例40%
附資料
2009年,所有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將實行統壹的合作醫療政策,享受統壹的醫療待遇標準。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並軌運行,統稱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分為兩個檔次,參保檔次不同,醫療待遇也不同。具體標準如下:
第壹檔:
1、普通門診報銷:城鄉居民實行門診統籌賬戶管理。每人每年累計最高限額為25元。參保人在家庭內部可以轉帳使用,直至用完為止。
2、住院報銷:鄉鎮(社區)衛生院起付線為30元,報銷比例為65%;中心衛生院起付線為100元,報銷比例為60%;縣級醫院起付線為200元,報銷比例為45%;縣級以上醫院起付線為1000元,報銷比例為30%。年累計報銷限額均為每人每年3萬元。
二檔:
1.普通門診報銷:城鄉居民實行門診統籌賬戶管理。每人每年累計最高限額40元。參保人在家庭內可轉戶使用,用完為止。
2、住院報銷:鄉鎮(社區)衛生院起付線為30元,報銷比例為75%;中心衛生院起付線為100元,報銷比例為70%;縣級醫院起付線為200元,報銷比例為55%;縣級以上醫院起付線為1000元,報銷比例為40%。成人每人每年累計報銷限額均為3萬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累計報銷限額均為7.2萬元。
3、特殊病種門診報銷。起付線按照縣級醫院起付標準執行,門診限額與住院限額合並計算。
二、異地就醫。"異地就醫 "壹般是指參保人員在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社會醫療保險中的 "異地 "壹詞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異地 "壹般是指參保人參保的統籌地區以外的國內地區,榮昌縣是重慶市的市轄縣,屬於重慶市的統籌地區,但我不太清楚,建議妳向榮昌的醫院和社保經辦機構咨詢。特別是後者的說法具有權威性)
三、該廠的做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該廠的做法已經違反了法律規定,因為只要該廠壹經錄用員工,就必須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屬於強制保險,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並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所在單位為其繳費。
妳母親可以到璧山當地社保部門投訴工廠,要求工廠補繳拖欠妳父母的社保費。
註意收集證據,包括勞動合同、考勤表、工作服、飯卡、手工票據、胸貼、同事聚餐照片、工資條、證人證言等。
1.在與廠方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中,如果廠方沒有提供相關證據,則可以要求廠方補交勞動合同。
2、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工廠必須為員工提供社保服務,那麽可以根據新《勞動法》與工廠據理力爭,為母親爭取合法權益。
三、如果廠方無理取鬧,建議收集廠方與妳母親簽訂的所有協議及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仲裁,或者向當地工會投訴,勝算很大。
四、回榮昌報案
補充
可能當地說法不壹,有的地方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後簡稱《藥品目錄》),《藥品目錄》中的西藥和中成藥分為甲、乙兩類管理,使用《甲類目錄》藥品所發生的費用,按《甲類目錄》中的 "甲類目錄 "藥品計算。甲類目錄 "藥品使用發生的費用,按新農合規定支付。使用《乙類目錄》內藥品發生的費用,由參保人員按壹定比例自付後,再按新農合規定支付。具體自付比例由各統籌地區根據基金支付能力和個人承受能力確定。
由於比例由各地根據自身經濟和統籌基金情況確定,壹年壹變。具體信息建議您咨詢榮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