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價400%!營銷局:嚴打“感冒藥大幅漲價”
最近我觀察到,由於市民對藥品的強烈需求,北京當地很多藥店的感冒藥已經告罄,涉及感冒靈、布洛芬、連花清瘟等知名品種。與此同時,很多O2O藥店因為缺貨,長期處於“休息”狀態。
然而,在壹些醫藥B2C平臺上,壹些第三方藥店仍在銷售熱門感冒藥,價格或多或少有所上漲,部分藥品漲幅甚至超過400%。
對此,某連鎖藥店負責人直言,如果上述藥品斷貨,行業內很容易出現壹些無良奸商,以高進價壟斷貨源,再以高價賣給下遊,從而破壞藥品流通秩序,影響行業健康發展。
目前是防疫政策調整的關鍵時期。“部分感冒藥大幅上漲”的亂象應該嚴查,否則會損害整個藥品零售行業的公信力。
上述亂象已經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重視。近日,湖北、北京、杭州、寧波、合肥、安徽、深圳等省市發布緊急文件,要求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擡物價等違法行為。
65438年2月7日,安徽省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於規範藥品醫療器械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和警示》,要求嚴禁哄擡藥品醫療器械價格。
其中,各藥品、醫療器械經營單位(含藥店)應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機提高疫情防控藥品和用品價格,並將購銷差價嚴格控制在合理範圍內。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囤積、倒賣、散布漲價謠言。此外,不得在藥品銷售過程中強制搭售商品,變相大幅提高藥品價格。
65438+2月6日,浙江寧波市市場監管局發文強調,各醫用耗材經營者和相關單位要按照《醫用藥品及耗材價格行為提醒和警示》的要求,積極開展自查整改,進壹步規範自身價格行為。對被警告後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嚴肅處理,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例將公開曝光。
四川成都市場監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近期將加強對零售藥店的暗訪,督促商家合法合規經營。對於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藥店,發現壹起查處壹起,確保藥品市場價格穩定。
哄擡感冒藥價格,最高罰款500萬。
今年6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查處哄擡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到,符合《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擡價格,促使商品價格上漲過快、過高”的情形,可以認定為“哄擡價格”違法行為。
具體情況如下:
而且在《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中,除生產自用外,超過正常儲存數量或者儲存期限,囤積大量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異常波動的商品,也屬於“哄擡價格”違法行為。具體情況如下:
今年7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也發布了《關於明碼標價、禁止價格欺詐的規定》。文件要求,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以高於標價的價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也就是說,顧客購買商品時,藥店不得以任何理由臨時漲價,必須按照標簽價格銷售。此外,藥店必須標明所有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口述無效)。如果沒有價格信息,禁止藥店收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藥店涉嫌價格欺詐的,最高罰款50萬元;哄擡藥價,最高罰款300萬;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最高罰款500萬。
感冒藥亂漲價很快平息。
我從業內人士處了解到,“藥店感冒藥漲價”基本上是受到部分門店和個人經營行為的幹擾,只是短暫現象。
“藥品倒賣和囤積,我更願意認為是正常的市場行為。有的藥店為了保證商品的正常經營和銷售,根據市場預測選擇大量囤貨。”壹家藥店的負責人分析。
那麽,為什麽會出現藥品囤積倒賣的現象呢?
該負責人解釋,主要原因在於市場供需矛盾,市場供不應求,供應方已經斷貨,所以有可能轉賣。但之後廠家會合理推廣宣傳,在供應端加大鋪貨力度,同時監管部門也會加大嚴查力度。這種現象很快就會穩定下來。
目前,我國零售藥店的發展已經非常成熟和完善。龍頭公司和區域龍頭連鎖大多在“四類”藥品銷售價格上更註重社會效應,選擇微利甚至倒掛銷售。
“另壹方面,有人倒賣毒品,看到了群眾的瘋狂需求。”藥店咨詢師於傑補充道,很多人搶購感冒藥,不僅僅是因為恐慌,還有生活和工作上的考慮,比如每天進出很多小區的外賣快遞員,體質虛弱的老人等等。
“市場需求如此之大,有些人甚至‘切斷’客戶的藥物輸送。“某醫藥電商工作人員表示,自己往外地寄了壹些感冒藥,結果中途藥品被盜,這些感冒藥很有可能被轉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