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縣政府全面工作,對縣委和市政府負責,並負責縣財政、人事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工作。
常務副縣長 孫洪軍
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及發展和改革、城鄉建設、審計、統計、監察、信訪、行政審批、物價、人防、檔案等方面工作。配合縣長協調人事工作。分管縣政府辦公室、發改局、人事局、城建局、審計局、統計局、監察局、信訪局、公***行政服務中心、物價辦、人防辦、檔案館。負責與中保財產保險公司大窪支公司、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大窪支公司等系統管理單位的協調工作。負責縣政府與縣法院、檢察院的協調工作。負責縣政府與縣人大常委會的工作聯系。
副縣長 馬曉春(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近日已經調團市委書記)
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安全生產、殘聯、外事、僑務、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分管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安監局、殘疾人聯合會、外事僑務辦。負責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藥公司等系統管理單位的協調工作。負責縣政府與民主黨派和縣政協的工作聯系。
副縣長 劉吉廣(縣委常委)
負責工業、經貿、商貿、交通運輸、糧食、科技等方面工作。分管縣經貿局、交通局、糧食局、科技中心及糧食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與工商局、煙草配送中心、石油公司、供電分公司、技術監督局、農業發展銀行大窪支行、郵政、電信、移動通訊等系統管理單位的協調工作。負責縣政府與縣外大中型企業的工作聯系。負責縣政府與群團組織的工作聯系。
副縣長 王冬梅
負責教育、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廣播電視、文化、體育等方面工作。分管縣教育局、衛生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廣播電視文化中心、體育運動中心。
副縣長 丁喜慶
負責農業和農村等方面工作。分管縣水利局、農經局、海洋與漁業局、動監局、農機總站、農業綜合開發辦、供銷聯社及大窪三角洲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同大窪農村信用合作社、農電、氣象等系統管理單位的協調工作。
副縣長 李 超
負責公安、司法、國家安全等方面工作。分管縣公安局、司法局。配合孫洪軍同誌協調縣法院、檢察院的工作。
正縣級調研員 王連才
協助縣長負責人武、民政、土地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縣人武部、民政局、國土局。負責與縣內駐軍農場、縣外駐軍部隊和油田單位的工作聯系。
縣長助理 李永夫
負責遼濱經濟區開發建設工作。配合劉吉廣同誌協調工業經濟工作。
縣長助理 崔建
協助縣長負責財政工作。負責與縣國稅局、地稅局、中國人民銀行大窪支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局大窪辦事處、中國建設銀行大窪支行、盤錦市商業銀行大窪支行、中國工商銀行大窪支行、中國銀行大窪支行、中國農業銀行大窪支行等系統管理單位的協調工作。
縣長助理 王恩凱
協助縣長負責環保、旅遊、政府督查、投訴、法制、地震、與油田聯系等方面工作。分管環保局、旅遊局、政府督查室、投訴中心、法制局、地震辦、油田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