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9月14日,新華社記者從湖南省醫保局獲悉:湖南省已經深入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套取或挪用貪占醫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並且查處了壹批醫療機構套取醫保基金案,據湖南省醫保局消息,湖南衡東博愛醫院原院長荊某茜,2016年至2018年期間,安排該院醫保科科長鄧某和放射科醫生謝某通過偽造住院病人CT診斷意見書1377人次,騙取醫保基金高達27.63萬元。該案件壹經審判,判決荊某茜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鄧某和謝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和1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和5000元。
此新聞壹經發布便引起了大眾的探討,有人說?騙保行為就是詐騙,應該嚴肅處理?、?就應該加大整治的力度,讓他們再也不敢?、?有這麽好的工作卻不好好珍惜,居然去詐騙?、?是不是有什麽難言之隱??.
雖然外界的聲音很多,但是無論這三名人員有什麽難言之隱或者走投無路,都不應該進行騙保行為,而且高達1377次,這已經不是壹次兩次,而是慣性犯罪,或許他們已經將這種行為當做掙錢吃飯的家夥了,騙取的金額高達27.63萬元,也完全是可以判刑定罪的程度了。
要知道醫生的選拔都是很嚴格的,除了要有高超的技術外,也要有醫德。那些沒有醫德的醫生,對於百姓和社會都是壹種危害,就好比此次的騙保行為,保險是為了給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人準備的,而不應該被騙取出來揮霍,所以為了不影響到大眾的權益和福利,這種騙保行為應該更加大力的整治和查處,同時也應該更加關註社會上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為他們提供更好、更全面的治病平臺,同時大眾也不要因為有這麽壹個人就對醫護人員徹底失望了,在疫情期間,守護我們的也是這些白衣天使們,每個行業都有好有壞,不要依靠壹件事就否定壹整個行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