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唑侖。
三唑侖從古到今就是犯罪分子從事麻醉搶劫、麻醉強奸的主要工具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監管司巡視員顧慰萍司長介紹說,三唑侖是鎮靜安眠藥。三唑侖流入非法渠道,流入社會,被壞人利用,主要是做兩種壞事,壹種是作為其他毒品的替代作用。
三唑侖本身也有壹定程度的致幻、麻醉、麻痹的功能和效果,相對來說比較便宜,相對其他大眾化的新型毒品來說,比如說冰毒片、搖頭丸、K粉來說,三唑侖比較便宜,不少吸毒人員買不起其他的毒品,就用三唑侖代替其他毒品進行吸食,而達到的吸食效果也差不多。
另壹方面,三唑侖從古到今就是犯罪分子從事麻醉搶劫、麻醉強奸的主要工具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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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暗訪黑市迷魂藥真相
“迷幻藥(三唑侖):無色無味,可以溶於各種液體,不會被對方察覺。口服、註射當即起效,即可使對方大腦失控、神智不清、任意使喚。”這封郵件措辭非常直白;對於“迷魂藥”的藥效描述詳盡。
而這種被他們販賣的叫做“三唑侖”的藥物,早在今年3月1日起,就被列入國家壹類精神藥品管理名單,絕對不允許任何個人和組織未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允許進行生產和銷售。
記者從國家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初,三唑侖由按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調整為第壹類精神藥品管理。從今年3月1日起,除國家定點生產企業外,其它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生產三唑侖,通過網絡販售的這種做法更是違法。
而這些不法分子,在網上構建銷售網絡,用QQ進行聯系,通過手機短信、銀行轉賬、快遞服務等壹系列手段,神出鬼沒,大發不義之財。而他們手中的藥品,也絕對不是通過正常的購買渠道得來的。
而嶽成律師事務所的鄧亮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按照規定,限制類藥品的生產和銷售都有嚴格的法規限制,無論通過哪種手段,不經許可販賣都構成違法。另外,有許多網絡販售該藥品的都是騙子,收了錢不給藥或者給假藥,這樣也構成網絡詐騙。他建議,壹旦發現這樣的網站和廣告,要及時報警。
如果銷售的“迷魂藥”中含有嗎啡等毒品類國家禁止銷售的藥物,販賣者就涉嫌違法。即使“迷魂藥”只含有非毒品類的鎮靜藥物成分,若被用來從事犯罪活動,販賣者也涉嫌承擔***同犯罪的責任。
本報記者正在設法和重慶、廣東警方取得聯系,希望能利用已經掌握的線索,給這些不法分子壹個實實在在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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