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過敏反應是壹種免疫反應。人體內只要有少量的光敏物質,受到紫外線照射後就會發生反應,在面部、頸部、前臂、側部、手背等易暴露部位出現紅斑、丘疹、風團或水皰狀皮疹。被陽光照射後,皮損明顯加重,瘙癢感加重。皮疹常反復出現,時間長了出現苔蘚樣改變和色素沈著。
春夏秋三季癥狀特別嚴重,也稱日光性皮炎。根據皮膚反應的嚴重程度,分為壹級紫外線過敏和二級紫外線過敏。壹度紫外線過敏:表現為日曬後局部皮膚出現彌漫性紅斑。二度紫外線過敏:局部皮膚紅腫後出現水皰甚至大皰,皰壁緊張,皰液淡黃色。有意識地感到灼熱或發癢。水皰破裂後表現為爛面,很快幹涸結痂,並伴有色素沈著。嚴重的紫外線過敏會伴有發熱、頭痛、心悸、乏力、惡心、嘔吐等癥狀。
皮膚過敏的癥狀是指暴露在陽光下的部位發癢。暴曬時間越長,過敏反應越嚴重,皮膚瘙癢會持續24至48小時甚至更長時間。陽光中的紫外線可能會導致白內障。由於陽光對眼睛的傷害在中短期內不易被患者察覺,對其的潛在威脅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