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婆婆是什麽意思?奶奶還是奶奶,那就沒有問題,因為妳不是三代以內,而是屬於第四代。
這是基因問題,絕對不可能解決,所以那些所謂的偏方絕對是扯淡!因為基因不是自己能改變的。前壹兩年也有類似的東西和廣告說可以改變人類基因。我告訴妳們,我們這壹代人是不可能看到它們的。不要被騙了。
3.雖然可以合法結婚,但是確實有壹些危害——其實不是危害,是風險——就是妳的孩子患遺傳病的幾率比其他孩子高,所以要註意產前檢查,多請醫生(正規醫院的醫生,不然又要上當)。
如果妳不相信我,附上以下信息:
新中國成立後,1950婚姻法禁止直系血親、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姐妹結婚,並對五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作出規定。
1980婚姻法不僅保留了禁止直系血親通婚的規定,還明確禁止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通婚。這次婚姻法的修改,並沒有改變禁止近親結婚的範圍。換句話說,婚姻法中禁止結婚的血親有兩種:
1.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子女、外孫子女。
也就是說,父親不能娶他的女兒,母親不能嫁給她的兒子做丈夫。爺爺娶不到孫女,奶奶娶不到孫子。
2.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
(1)父母雙方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兄弟姐妹)。即同壹父母的子女不能結婚。
(2)不同世代的叔伯、叔伯、姑、姨、侄。就是壹個叔叔不能娶哥哥的女兒;姑姑不能嫁給哥哥的兒子;叔叔不能娶姐姐的女兒;月經不能嫁給姐姐的兒子。
此外,再簡單解釋壹下:
旁系血親沒有壹代之分,因為壹代旁系其實就是妳的直系血親!
妳和妳堂兄妹是第三代旁系血親,不是妳現在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