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孩子誤食減肥藥後死亡,家長非常難過。他們也想指責並獲得相應的賠償。但是家長也要明白,自己在孩子的死亡中也有壹定的責任,應該為孩子的死亡負責。另外,他們可以追究銷售減肥藥的商家和生產減肥藥的廠家的相應責任,他們都應該為自己孩子的死亡負責,為自己的不當行為付出代價。
首先,父母應該負責。
在徐州誤食減肥藥導致孩子死亡的案例中,父母應對孩子的死亡負責,承擔相當大的責任,因為父母沒有盡到對孩子相應的監護義務,導致孩子在家誤食減肥藥。父母監管不力是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所以他們要對孩子的死亡負責,會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譴責。
第二,賣減肥藥的商家應該負責。
在這次事件中,賣減肥藥的商家應該對孩子的死亡負責,因為他們賣的減肥藥不是符合國家規定的正規產品。銷售時沒有盡到提醒和警示義務,導致孩子家長認為減肥藥安全無毒。他們買回家後,沒有重視,隨意丟下,導致孩子誤殺的後果。
第三,減肥藥的生產廠家要負責。
減肥藥的生產廠家應該對孩子的死亡負責,因為壹個廠家生產的減肥藥不符合國家安全規定。他在減肥藥裏添加了壹種國家禁用的藥物,有毒,會對人體很多器官造成傷害。而他的風險和毒性並沒有體現在藥品說明中,誤導消費者,讓他們認為這種減肥藥是安全無毒的,家長的這種認識就成了隨意擺放減肥藥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