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鄉村振興的制度供給,要著力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背景,激活主體、要素和市場;
2、人才支撐,把人力資源開發放在首位,壹方面培養農村本土人才,另壹方面引導土地城市的資金、技術、人才向農村流動。培養本土人才,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農村專業人才,送科技人員下鄉。鼓勵社會特別是城市人才下鄉,提出鼓勵城市專業人才、管理人才、經營人才、技術人才下鄉,采取壹系列政策措施;
3.投資擔保、財政優先擔保、金融優先擔保、社會積極參與、金融優先擔保。除了整合財政長期投入機制,還成立了國家農業信貸擔保聯盟,為農業信貸工資提供擔保,並設立了國家和農業目標基金。擔保基金還為農業、農村和小企業提供擔保;
4、加強管理和服務,特別是加強黨的領導,建立市縣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鄉村振興考核制度,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第四條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應當堅持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享受的新發展理念,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之路,促進* * *繁榮發展,並遵循以下原則:
(壹)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幹部優先配置、要素優先配置、資金投入優先保障、公共服務優先保障;
(二)堅持農民的主體地位,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保護農民的民主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維護農民的根本利益;
(三)堅持人與自然和諧,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推進綠色發展,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四)堅持改革創新,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高質量發展,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激發農村發展活力;
(五)堅持因地制宜,規劃先行,循序漸進,遵循村莊發展規律,根據村莊歷史文化、發展現狀、區位條件、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分類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