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度
隋唐時期出現了壹種新的選官制度。魏晉以後,封建政權以“九品”為第壹才人,任用官員,重要職位由貴族家族壟斷。南北朝時期,平民的政治權力逐漸擴大。北周“擇無清濁”。隋朝建立後,廢除了九品中正制,但仍然沿用了在秀才和明靜等科目中選拔秀才的做法,隋朝皇帝楊光建立了科舉制度,這壹制度在唐代逐漸形成並得到進壹步發展。這壹制度為唐以後的封建王朝所繼承,並為古代朝鮮、越南所模仿。科舉制度在清末被廢除。
初唐時期,科舉制度在高祖、唐太宗、高宗和武侯時期日趨完備。唐代制度分為兩個部分:士人的劃分和普通臣民的劃分。制度是皇帝專門叫去試的,為了“很有才”。制度中有許多科目,如直言進諫、賢良正直、博學宏言、能學報國、勇武穩妥等。按照部門的對策,最高的人應該授予美官,第二個應該只生。現在的官員也可以上課,可以壹次又壹次的考試。常可的分支名稱有秀才、明靜、進士、法明、舒鳴、舒鳴等,比隋朝多。另外,唐玄宗在位的時候,有壹次講課(試試老子的《道德經》《莊子》),也有給男孩子(十歲以下)講課的。在常規科目中,明靜和進士最為重要;玄宗以後,進士科占據顯要地位。中唐以後,官僚雖然是極其重要的官員,但如果不是進士出身,最後也不美。因為這種新的選舉制度是以主體來任用人,所以叫做科舉制度。與九品鄭智制度相比,科舉制度的特點是通過考試而不是家庭背景來選擇官員,它的出現開辟了平民地主的職業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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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偶爾因事暫停外,唐朝壹般每年都會設立壹個部門取士。報考的人來自各級書院圖書館,稱為學生,由書院圖書館推薦,派往尚書省參加考試;不入庫直接從郡縣來的,稱為相公。他們先在各縣報名,在各縣考試合格後,被派往尚書省參加禮部(開元二十四年前的吏部)主辦的考試(又稱省考)。
明經部主要考的是把之經的兩端蓋住,中間只露出壹行,用紙貼蓋住壹些字,測試考生的背經能力。這門課主要是盡量記憶,比較好對付。30歲考中的人,已經算是“老明經”了,地位不如進士。隋朝進士科只試。唐太宗在嘗試經學和史學的同時,唐高宗最終嘗試了後經學和雜文。雜文原本指的是諫、銘、論、表等。天寶年間專門考詩賦,作為錄取的主要標準。每年少則八九百人,多則壹兩千人,其中能接觸到的只有十幾個甚至三十幾個人。考試分為上中下三個等級,平均分以上為第壹,較低為最後。由於考生多,錄取名額少,絕大多數是終身制。因為考進士很難,壹旦考了第壹名,就會在士林成名。所以被社會稱為“功名”,也被比喻為“爬龍門”,意思是可以在仕途上大有作為。
明法部審律令,明數學部審《九章》、《夏侯陽》、《周邪》等數學著作,明書法部審《說文》、《子林》等書法書籍。這三科都是專門人才,錄取後只在專業相關的機構工作。唐代進士課程考生很少,屈指可數。
唐朝的科舉考試並不是名存實亡。校長可以公開候選人的名字。進士科考生壹般在禮部考試前將自己的文學作品編目成卷軸,獻給主考和重要人物,以表達自己,爭取有實力的人推薦。唐初,吏部考試博士主持朝貢。貞觀以後,由外交大臣考公主持。開元二十四年(736),參加考試的外交大臣李昂被舉人罵了壹頓。玄宗看不起外交大臣這個職位,所以改由禮部侍郎擔任,後來成為壹種習俗。還有其他官員是主考官,稱為“知貢”。而進士稱考官為“椅主”,稱自己為“門生”,進士稱他為“同年”,進士互稱“祖”。壹般來說,禮部考試是正月考試,2月份會出榜。開元年間,禮部考試派人到中書門口進行詳復,但詳復有時在榜前進行,有時在榜後進行。名單公布前,禮部將錄取名單提交總理征求意見,稱之為“呈上名單”。如果總理不同意,可以改。詳細的系統反反復復。萬壹考場出事,皇帝馬上下令復試。主考人經常因為申請人復試失敗而被降級。
如果龔氏通過了科舉,只是取得了進士和明經的背景,並不能正式入仕。只有通過了吏部的公務員考試,才能出官。因此,官署測試也被稱為“布朗測試”。吏部選公務員主要看體、字、書、官。體指雄壯的儀容,言指正確的談吐,書指優美的書法,判指優秀的文理。能做四件事,先以德服之;德行也壹樣,那就先拿才華。
武則天年間,進行科舉,創立武舉。官方部門嘗試過壹次粘貼名字。武統始於長安二年(702)。每年,縣以下的藝術家,如明靜和進士,都會被選拔出來,送到兵部進行等級考試。測試的科目有:長疊、馬射、步射、平射、筒射等。還有卡賓槍的選擇,跳關,承重,身材。上述考試合格後,兵部可以罷官,讓給陸,而文官不必經過吏部考試,就可以解除職務。武學在唐代也是壹個普遍的選擇,但它遠不如進士和明靜重要。
隋朝和唐初最初實行科舉制度時,發揮了抑制門閥、賞寒的進步作用。但同時也導致了阿諛奉承、競相攀比的風氣,這種風氣隨著國家官制腐敗的大趨勢越來越嚴重。甚至還出現了泄露考題、冒名考場舞弊的情況。尤為嚴重的是,主持人、門生、同年互相引用,成為親信,極大敗壞了官風。如李宗敏與牛僧孺同年進士,同年為牛黨領袖(見牛李之爭);又如令狐楚、蕭■和皇甫■也有同年之誼,三人成為穆宗朝牛黨骨幹。隨著科舉制度的弊端,它為中小地主拓寬仕途的作用也大打折扣。有時候“上市了,率都還行”,出現了“過度貢賦,權貴子弟,互娛,卑微英俊,十棄六七”的嚴重局面。為了克服這些弊端,宋代科舉考試采用了貼名、臨摹的方法。
唐穆宗和景宗都下令“鄧克迪之名免於頑固”。在唐武宗,更明確地規定,進士出身的人被稱為“衣冠戶”,並享有免於為貧苦臣民服務的經濟特權。唐代的“衣冠戶”是宋代官戶的前身。
五代時,中原各朝都繼承了唐朝的科舉制度,但“民間偏方小國,兵荒馬亂之時,往往棄之。”
(胡茹蕾)
宋及宋初,唐太宗、真宗等朝代,在革除唐代科舉制度弊端的基礎上,建立了相當完備、嚴密的科舉制度,成為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熙寧四年(1071)以前,有貢、武、童子、制。貢舉還有進士和明經(包括九經、五經、開元禮、三史、三傳、三禮、儒者、法明等科目)。熙寧四年,廢明經等科,命科舉者改進士,另立明法。後來就廢了。元以後,進士分支分為詩賦進士和經義進士兩個分支。曾經有過經學、八股文、宏言等分支。南宋時,士壹般分為詩士和儒士。還有武功,武功,博學宏言等。,但該學科應提升和錄取的人數很少。到了宋末,科次呈減少趨勢,進士成為最重要的科次,士子以此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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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實行三級考試制度,包括解考、省考、宮考。解考,又稱鄉貢,由地方政府考試授予,然後將合格的舉人送往朝廷。解考包括州考(取得鄉試後)、轉運考(取得鄉試後)和國子監考(參加科舉後)。考試年內,8月15日開考,連續三天逐壹淘汰。舉人解考合格,由州公所或運輸署、國子監等承辦。按量解,參加省考。省考由尚書省禮部主任主持,春季從全國選拔考生,各科分別試考三天。考試合格者,由禮部點名參加宮廷考試。開寶六年(973年)起,皇帝來殿中考試,禮部給壹個合格的陪審員起了名字,重新排名。從此以後,每次省考之後都會進行宮考,宮考設置的名次和省考是不壹樣的。舉人只有宮考合格,才能真正“及格”。除了解考、省考、宮考,南宋時四川也舉行過類似的省考,以照顧遠離臨安的四川舉人。為防止各級考官作弊,規定有關官員的子女、親屬、客人必須回避考試,另派考官設宅考試,稱為“不試第壹”。在不同時期,對不同主體、不同身份的舉人實行不同的考試方式,如死考、幕考、附考、文同庫考、鎖堂考、競賽考、拍考、刑法考等。
各級考試的考試程序逐步完善。比如省考,考前幾天,所有考官同時進入貢院,開始備考。檢查期間不允許外出或私自會見親友,稱為鎖院。舉人應將試卷和公章交給貢院。考場上,舉人按座次表入座,座位上標註舉人姓名;政府刻印考題和筆記,分發試卷,試卷收齊後,印章學院負責密封試卷,即粘貼試卷名稱和地點,或剪下試卷,編成字號;轉錄所負責復印試卷,以確保校對稿無誤。考官根據份數打分,然後發給考官和官方審核並最終決定名次。
鄉試時,朝廷指定壹名權誌公主持考試。為了劃分事務的權力,任命了兩三個成員來協助致公。此外,根據出入情況,選出了希拉姆醫院主管的幾名成員檢查大門;若幹試卷官和若幹密封紙頭,由考官負責編排試卷名稱、密封紙頭和評分;抄收員和閱卷員負責抄收和核對卷內副本;每500名舉人會被指派檢查試卷,試卷按題目(經學、詩詞、賦、理論、謀略)分發,並初步核定分數、評分。參考官負責審核試卷官設定的成績和等級。我在宮考的時候,就派了比較細的官員負責初試的細考和考官定的卷子。
參加科舉考試的各學科的學者通常被稱為“舉人”。當他們通過考試時,舉人將被授予壹個官員,他們將不再被稱為舉人。如果他們沒有通過考試,他們必須再次晉升。舉人沒有家庭背景,只享有免除自己勞動和金錢的特權;曾赴省試的舉人,可贖弟子以下的公罪,職員以下的私罪。舉人宮考試合格者,按五甲授予本科士,或以出身身分。前三名分別是冠軍,第二名,花探。宮中考試發布名單,舉行點名儀式,皇帝來到殿中。官方根據第壹次和排名,給第壹次舉人命名,頒廟時,給他壹件綠袍、水、靴等。新的和選定的日期設置,去聞婚宴,編制壹個同年的短記錄等。
宋代科舉考試對文人廣泛開放,除了禁止“叛民”、“不孝”、“忘恩負義”、“雜商”、佛道返俗、廢疾、胥吏、私罪等之外。,所有的科舉考試者都不關心他們的家庭地位,只要他們的文章合格,他們就可以被錄取。每次進宮考試的舉人總數比唐代多十倍左右。舉人多來自普通地主富農,也有部分工人商人子弟,世代官僚子弟在少數。
朝廷還禁止舉人與知舉官結成“師徒”或“師徒”關系,防止考官作惡,與舉人結成朋黨;禁止太閣官員在進入貢院之前“推薦”他們熟悉的學者或“要求”官員接納某人。禁止舉人在考場攜帶文字、偷偷傳經或點蠟燭,以防作弊。
宋代的科舉制度曾經起過壹些積極的作用。許多傑出的政治家、學者、作家和科學家都是通過這種方式選拔出來的,客觀上促進了文化和教育的發展。
(朱瑞希)
(姚大力)
明清時期,選官雖分年貢、舉薦、進士三種方式,但偏向進士。朱元璋成為吳王後不久,就被吳國的命令去拿判官。洪武三年(1370)設立科舉,使中外大臣均由科舉晉升。四年,壹下子三年。轉了六年,我去推薦了。十五年科舉復辟。十七年決定科舉,命禮部在各省頒布。在那之後,它被認為是永久的。十八年,科舉。壹個進士為國子監編,另壹個進士為國子監編或審。此後,這位進士壹直在國子監,他在國子監的官員如監,都叫庶吉士,秀才叫庶吉士。在六部、都察院、總政治部、大理寺工作的,仍稱為進士。關鄭進士的名號也是從那時開始的。天順二年(1458),規定秀才不得入翰林,翰林不得入閣,南北禮部的大臣、侍郎、右侍郎,除非任命翰林。明代有170多名宰輔人,翰林入者,十之八九。
考試每三年舉行壹次,分為三個等級:考完試、考完試、考完試。
取得省考後,在省會城市(含北京)舉行。南、北直隸由北京政府主持,各省由布政司主持。凡子、午、毛、酉年是主要題材,而說到慶典,那就是了。考期在八月,家鄉考也叫秋考或秋考。凡郭子、撫州縣的學生,未入仕者,未入仕者,由公司推薦,均可參加考試。士子、遊手好閑的官員、崇尚卓越的人、被流放的人、失去父母的人都不準參加考試。中國式的舉人是舉人,其第壹名壹般稱為謝園。嘉靖五年(1526),鄉試中得,中選數人,稱為副榜。有兩個考官,四個考官。明初只有北京兩個省考派翰林官為考官,各省由教官充任。萬歷以後,決定派翰林或司署官員。調走壹個人在家學習做官,在家當首席秘書。取得省考後,洪武十七年數額不限,洪熙元年(1425)固定,以後逐漸增加。在隆慶、萬歷、天啟和崇禎之間,南北直隸的數量增加到130個,其他省份沒有壹百個。(參見顏色圖表插入頁102)
中考將於省考後次年在京師舉行,由禮部主持。每天,每天,每天,每天,每天,每天,每天。如果省考後有科恩,次年再考,說是科恩。考試期在二月,所以也叫春考或春考。各省的都可以考。中國風格的藝術家龔氏獲得了第壹名,也就是俗稱的匯源。從永樂四年(1406)開始,會有副榜。正統之後,那些在副榜的人就不參加朝廷考試了。那些不是第壹個被選進監獄的,或者給了壹個小北京的崗位,或者給了壹個政務助理和壹個縣官,或者給了壹個教職。有兩個考官參加了考試。當初是禮部奏事,在翰林被任命為簡官。天啟二年(1622)以後,帶兩個輔臣參加考試成了慣例。同考之初八人,至鄭德六年(1511),十七人,後二十人,其中院士十二人,各四人,各四人,壹直到明末未變。測試的量不是壹開始就定制的。成化十壹年(1475)後定為300(申請封號並加進聖旨者除外)。禮部會試室,名曰李傕。制度之初,禮取秀才,不分南北。弘熙元年,南人北人分房,名額固定,稱為南威、魏碑。宣德與正統分南、北、中三派。南勇,包括應天、江蘇及松竹、浙江、江西、福建、湖廣、廣東;北魏,包括順天、山東、山西、河南、陜西;鐘偉包括川、桂、滇、黔、鳳陽、瀘州,滁州、徐州、賀州。三選比例南方165,北方105,中間30。自弘治二年(1489)起,自宣德、正統舊制,除鄭德外,每三年壹變,此後再未變。
宮考就是審判,審判結束後馬上舉行。那是3月的第壹天,大部分都定在3月15日。能嘗試中國式的都可以考。排名第壹第二第三。壹甲擋三人,狀元由翰林院頒。二等獎和《探花》頒給翰林院編輯。第二,前三名各有幾個人,都是進士出身,第壹名壹般叫傳傳。第二,庶吉士的前三名候選人都是翰林官員。其他可能授予官員、審查官、校長、中書、行人、法官、太常、博士郭子,或者政府官員、知事、治安官等官員。朝廷審判由皇帝主持,以翰林和朝臣文學之最為讀書官,宣讀對策,擬定名次。
省考和普考分三次進行。四書第壹屆,三義四經。接下來三天的第二次考試,我試著討論了壹件事,判了五件事,和聖旨、專利、外觀、內科學壹起。第三天考了第三次,試了五次歷史時事策略。起初,四書和五經使用的註釋是不同的。永樂年間頒授《四書五經全集》,但未用註釋。只有壹個審判,試著去問。考試命題必須出自四書五經。它的寫法有點模仿宋代的經學,但必須以古人的口吻為準,稱為八股(八股始於明初,始於成化),壹般稱為意系。取得省考後,考試的地點也叫希拉姆醫院。學生的座位叫做教室。試卷的開頭,三代書的名字,我的籍貫,年齡,學過的經典,我系的分數。文中忌帝王名、廟號,不要點家。試卷的封號。
明代重文輕武,但武總設取士。當初,科舉是在崇禎四年(1631)取得鄉試並參加考試後才產生的。弘治六年,武術六年壹次,十七年改為三年壹次。鄭德十四年,規定箭的初試是馬上,以三十五步為規矩;嘗試兩局下箭,以八十步為規則;壹起三次試驗。子、午、毛、遊念鄉試。嘉靖初,定制。各省應考武人,十月舉科舉,兩京武人,在兵部中選,送兵部。第二年4月,會有壹次考試。翰林二人為試官,與曹四人為同試。取得省考後,考試時間定在當月第壹個月的9日、12日、15日。萬歷三十八年(1610),將考人數100人。
此外,還有宗族。明朝宗室在壹無所有的時候嘗試。萬歷二十三年,鄭世子邀請宗室參加考試,才要求輔國副將以下的考生參加考試,而輔國以上的貴族是不允許配合他的。天啟二年,朱申■進士,崇禎四年,朱仝中進士,任庶吉士。
(楊祖熙)
清順治二年(1645),科舉。其制度既繼承了明制度,又有所發展。它是科舉制度最完備的形式,包括文科、武術、理科、翻譯。
(1)文科考試。分為兒考、鄉考、普考、宮考四級。
少兒考試是最初級的考試。清朝的學校和明朝壹樣,是科舉考試的必經之路。在政府、州、縣就讀的學生稱為學生。沒有取得學生資格的知識分子,無論年齡大小,都被稱為儒家子弟或童生。要獲得見習員資格,男生必須通過郡考、府考和書院考,統稱為男生考。
經過三級考試,考上留在州縣的學生稱為州縣生,轉到府中的學者稱為府生。此外,清朝的最高學府叫國子監。國子監的學生分為兩類:龔升和劍聖。龔升和郭健子都應該下獄,國子監的官員應該定期考核。每年鄉試後,曾休學於國子監的和子,在國子監考試合格後,即可參加鄉試。來自各政府、都道府縣的學生參加由政府主辦的考試。凡排名在壹、二、三類大省前十,中小省前五的,均有資格參加省考。其他三等生或因故未參加考試的學生,以及已報名的郭健學生和龔升,可在取得省考後參加當年7月鄭雪主持的考試。沒有參加或沒有參加過科目壹考試或科目二考試的同學,也可以參加備案和大豐收的考試,並通過考試,或者參加省考。
取得鄉鎮考試後,每三年考壹科。也分為鄭可和科恩,官員主持省考試被稱為考官,由皇帝挑選。取得鄉試後,其余各省均在省城舉行,除直隸不派考官外,順天參加鄉試。
在獲得鄉鎮考試後,在秋季和八月舉行。考試分三場,第九天第壹場,12日第二場,15日第三場。雖然考試的內容主要是四書五經,但在清朝中葉以前,並不要求考生學習全部經典。比如康熙五十五年(1716),題目專論性理,乾隆皇帝(也就是清朝的高宗)認為考生壹旦學完了所有的經典,就沒有繞過知識。然後切掉第二個題目,五經中出壹個題目,壹起考。從那以後,它就成了定制的了。取得省考後,各省數額不同。比如順治二年,168人(順天),40人(貴州)。後來有壹些區別和組合,各省農村考量有壹些增減。排名中間的人叫主榜,主榜之外還有子榜。那些在名單上的人被稱為舉人,名單上的第壹個名字是謝園。排在副榜的叫副貢。要取得陪審員資格,副職名單也必須在取得省考後列入主名單。
考試是由禮部主持的國家考試,名為禮部。陪審員必須經過資格審查或重新審查才能參加考試。考試日期定在清初的二月,乾隆十年改為三月,從此成為定例。考試次數和內容和省考差不多。將要參加考試的考官叫總統,他下面還有考官,都是皇帝通過禮部選拔出來的。壹經宣布,他立即前往希蘭的醫院,與外界保持距離,其職責與取得鄉試後相似。會嘗試中式,沒有名額。最頻繁的壹次是雍正的耿緒客。錄取四百零六人,最少的壹次是走事業,只錄取了九十六人。會嘗試中式,叫龔氏。前十名由皇帝決定,第壹名是慧遠。
宮考,最高級別的考試,在期末考試之後舉行。清初四月舉行宮廷考試;乾隆二十六年定於四月二十壹日,自此定制。科舉考試的內容是歷史和時事的結合。每個策略包括三到五個問題。對問題嚴格保密。宮廷考試的對策僅限壹天。試卷封好之後,負責的官員會把它存放在壹個盒子裏,寄給負責閱卷的官員。宮廷考試以皇帝的名義出題,所以閱卷的官員被稱為閱官。審核後,提交前十卷,排名由皇帝決定。皇帝決定進十卷第壹名後,由填表官填表。填完名單後的壹天,皇帝來到太和殿舉行儀式,宣布宮廷考試的結果。王公大臣及所有宮室將出席。甲三,狀元,第二名,花探給進士和;若幹人,賜進士出身;多名前三名學生被賦予與進士相同的背景(見彩圖插頁125)。傳完之後,新進士還要在保和殿參加入學考試。內容為理、疏、詩各壹,考題由皇帝當天交上來。朝鮮考試的卷子將由閱卷大臣呈上壹、二、三等卷,前十卷的名次也由天皇決定。第壹班的名字是袁超。按照清朝的規定,壹甲三人在公布殿試後立即任命,狀元授予翰林院編審,二等獎和探花授予翰林院編審;其他進士根據復試、殿試、朝考所得數字分別授予庶吉士、主事、中書、行人、判官、博士、推官、周知、知府。至於在宮考和高麗中犯錯誤或犯規的進士,則由知縣退回班中,不予分配。進士是科舉的終點,仕途的起點。在清朝的政治舞臺上,很多成功人士都是出身學者。
清代的文科沿襲明代的制度,以八股文為主要考試內容。專門拿四書五經命題;因題目來源不同,又稱為“四書”、“五經”。這種用於科舉考試的特殊文體,在內容和形式上都有嚴格的規定。在內容上,作者必須代表聖人說話,不僅要依據四書五經等儒家經典,還要遵守壹定的註釋。朱,四書集大成者;《程頤傳》與朱的《易》本義:書大師蔡深川;詩聖朱傳;《春秋》大師胡安國傳;論陳的《禮記集》。後來《春秋》改《左傳》,用了《公羊傳》、《谷亮傳》。以■的形式,每篇文章由問題、話題、講座、首發、股票、股票、股票、股票、下跌或收盤組成。初始份額、中間份額、後份額、捆綁份額四個部分中,各有兩個對應的字符,* * *有八個份額。八股文的名稱由此而來。全篇字數也是壹定的。順治二年規定:每篇限550字。康熙二十年,增加到650字。四十三年,增加到每篇700字,違者不予記錄。四書和五經雖然都是八股文,但在科舉考試中,四書比五經更重要。對學者的八股,不僅禁錮了人們的思想,也抑制了科學文化的發展,弊端極大。
光緒二十七年(1901)八月,科舉改革:鄉會進行了兩次考試,第壹次考試是關於中國政治歷史和事件的五篇文章,第二次考試是關於各國的政治和藝術學習策略,第三次考試是關於四書五經的含義。在中國資產階級辦學校、廢科舉的革命輿論壓力下,慈禧太後根據劉坤壹、張之洞的建議,於1905年9月宣布:“自丙午開始,停止壹切鄉考、公考。”各省的年度考試也將停止。中國實行了壹千三百多年的科舉制度結束了(見清末“新政”)。
②武術考試。也分四個等級:子考、鄉考、通考、宮考。吳彤審判,每三年壹次,在鄭雪上任的第壹年舉行。它和識字兒童測試壹樣,首先通過縣測試,政府測試,然後是大學測試。吳彤的考試分為三節:第壹節射馬,第二節射步,第三節原試攻略,後改為默寫吳京。通過的是武聖。武術優秀者,允許參加省考;取得鄉考後,每三年十月舉行壹次。中國人被稱為武術家。第二年九月,各省武術家會齊聚北京考試,中者稱為武進士。武進宮考試,在壹月考完之後舉行。先在太和殿試中國武術攻略,再在西苑(今中南海)試馬、步射、弓、刀、石。皇帝會親自決定第壹個地方,然後儀式就會傳下來。壹甲給三人以武進士和二,二人以武進士,三人以武進士。壹甲三人,分別叫吳狀元、吳邦彥、吳譚華。傳說後,武進士分別被武陟聘用。
清朝的武學雖然更完備,但也不過是和舊制度壹樣,對封建政治的影響遠不如文科。光緒二十七年下令廢武。
(3)部由皇帝擔任。
清代有學而宏言,有專經之科,有孝而誠,有方正之科,有薦經之科,有召考之科。而孝老老實實的創始人只在皇帝登基的那壹年舉行,重在道德;推崇經學,號召考試,只是在個別地區、特定範圍內偶爾發生。人們常說的,不過是康乾年間的博雅瑰麗的詞學題材和光緒年間的特殊經濟題材。制作科目的程序簡單,壹般都是皇帝開的,文武百官都知道。被引用的人到北京參加朝廷考試,考試的內容是決策或詩歌,然後通過的人被選拔出來,分別授予官職。
④翻譯部。是清朝統治者對八旗子弟的特殊科目。有滿語翻譯和蒙語翻譯。滿語翻譯,滿洲、蒙古、漢軍都可以報考,蒙古語翻譯,僅限於蒙古人。所謂“譯”,就是把滿文或蒙文的四書五經中的壹段話翻譯成中文;或者把漢語翻譯成滿蒙,這個科目也分兒考,鄉試,會有考試,沒有宮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