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有規定學歷的學生
1.具有中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並在相關單位實習滿壹年;
2.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並具有大學專科學歷且在相關單位執業滿兩年;取得《執業助理藥師執業證書》,具有中專學歷,並在相關單位執業滿五年;
3.七年制中醫臨床碩士和八年制畢業生在學習期間具有相當於本科壹年以上的生產實習和壹年以上嚴格的臨床實踐訓練,或者中醫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在學習期間具有壹年以上的臨床實踐訓練;
第二,老師和有專長的考生
1.1998 6月26日,經縣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批準取得有效醫師資格並通過資格審查;
2.65438+經當地中醫藥管理部門批準後於1998年6月26日前通過資格審查;
3.《執業醫師法》頒布後,人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學力,隨師連續學習滿3年;
4.《執業醫師法》頒布後,依法從事傳統醫學臨床實踐5年以上,掌握獨特、安全、有效的傳統醫學診療技術,並經省級市級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確認具有醫學技能專長的人員;
5.《執業醫師法》頒布後,經過教師培訓,有專長的人員,取得傳統醫學學徒證書或者傳統醫學技能鑒定證書,在持證機構執業滿壹年;
6.《執業醫師法》頒布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並在醫療機構從事相關工作滿5年的工作人員、教師和專業人員;
第三,外國人和臺港澳居民
1.外國人:
(1)取得我國中醫專業本科學歷,在外國人指定的中醫高等院校附屬醫院實習滿壹年;
(2)碩士、博士研究生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與國內碩士、博士研究生相同。
2.臺港澳居民:
(1)臺灣省居民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參照外國人報考條件;
(二)取得內地中醫學士學位,在內地三級中醫醫院實習滿壹年並考核合格;取得港澳地區合法行醫權並取得港澳地區行醫執照壹年以上的港澳居民;
(3)碩士、博士研究生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與內地碩士、博士研究生相同;
(4)香港居民取得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浸會大學中醫學士學位,具有在香港合法行醫的權利,並在內地三級中醫醫院連續實習滿壹年且考核合格;
(五)澳門居民取得澳門科技大學中醫學士學位,具有在澳門合法行醫的權利,並在內地完成壹年不間斷的三級中醫師實習並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