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煙草許可證處理流程如下:
(1)申請。申請人向所在地縣級煙草專賣局辦證大廳提出申請;
(2)驗收。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的縣級煙草專賣局應當受理申請,並將加蓋專用印章的《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請人;不予受理的,由煙草專賣局負責向申請人送達加蓋專用印章的《行政許可不予受理通知書》;
(3)實地核查。煙草專賣局受理申請後,將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到經營場所進行核查,核對申請內容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並結合當地煙草制品零售網點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結果;
(四)審核批準。審核部門對申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提出是否辦理的意見,提交審批人審批;
(5)決策。經審查準予許可的,煙草專賣局應當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並在十日內將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送達申請人。不予許可的,還將向申請人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三條。
國家依法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實行專賣管理,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
第四條
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煙草專賣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轄區內的煙草專賣工作,受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領導為主。
二、申請煙草專賣許可證需要哪些材料?
煙草專賣許可證新申請表1;
2、個體工商戶、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租賃協議;
4.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